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一大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北能公司”)的通知,2014年1月15日,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自然人郑宽先生、及北京兴润宏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兴润宏晟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中北能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20,926,306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7.02%的股份转让给自然人郑宽先生;同时将持有的本公司23,251,451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7.8%的股份转让给兴润宏晟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化的情况
(一)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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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北能公司持有绵世股份33,327,097股,占总股本的11.18%的股份,仍为绵世股份的第一大股东。郑宽先生通过中北能公司间接控制绵世股份33,327,097股,占总股本的11.18%;直接持有绵世股份21,198,306股,占总股本的7.11%,直接、间接合计控制、持有绵世股份54,525,403股,占总股本的18.29%,郑宽先生仍为绵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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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