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因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张咸文先生病逝,其所持有的公司52,340,498股股份,由其配偶任东梅女士及儿子张慕中先生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并所有。
2014年1月13日,张咸文先生所持有并质押给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已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同日,张咸文先生所持有并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8%)已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2014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了任东梅女士、张慕中先生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该确认书显示,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继承方式受让的股份已于2014年1月15日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此次过户后,任东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170,24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张慕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70,24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其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2,340,4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46%,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