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4-0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因募集资金项目加速推进导致募集资金的使用时间提前,公司经营管理层会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对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投资的议案》。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一年多以来,运行稳定,对公司的业绩贡献明显,但由于目前公司风控指标中“净资本和净资产之比”已接近监管部门规定的48%的预警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5号)的规定,为保证公司下一步业务发展符合净资本的监管要求,同意对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规模予以减少,减少规模为2014年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自营投资规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以自有资金从事自营投资总规模不超过65亿元,该额度不包括公司因融资融券、承销、质押回购等各类自营予以支持的业务所发生的持仓占用的资金规模。其中:

 1、固定收益类投资规模不超过45亿元;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限额按照固定收益类资金占用规模的8%设定;

 2、权益类投资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股指期货等衍生投资业务);

 3、权益类证券属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限额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规模的15%设定。

 在下次董事会授权之前,本次授权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4-00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4-00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月16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9号文《关于核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亿股,每股发行价为19.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0,000万元,扣除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9,425万元和登记公司登记托管费5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1月4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1302010129027319378)人民币960,525万元,另扣减律师费、媒体公告费、验资费等393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60,13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09]393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四个项目:补充营运资金660,132万元,办公场所购置等50,000万元,增资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增资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150,000万元。2012年10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增资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50,000万元和增资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共150,000万元的用途,新设子公司“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此议案已经2012年10月31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见2012年10月13日和11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2013年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2月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公告见2013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4年1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0万元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4年1月13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累计669,883?万元元(其中9,751万元为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增资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累计50,000万元,购置办公场所等累计29,778.91万元,投资设立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累计42,350.7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款手续费支出0.0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月13 日余额合计为102,820.75万元,其中增资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50,000万元(此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选择一定时机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办公场所购置等20,221.09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补充营运资金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款手续费后 32,599.66万元。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月 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短期融资券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800万元。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加速推进导致募集资金的使用时间提前,公司经营管理层会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月 16 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月 16 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国元证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国元证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平安证券同意国元证券使用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月1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