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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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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0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4年1月15日下午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1票。由于公司董事长计高雄先生兼任参股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少华先生兼任参股公司的董事,计高雄先生、孙少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董事罗玉坤先生对本项议案投弃权票,理由:纺织城公司全体股东均应该按其各自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进行财务资助。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城公司”)有偿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款项到达纺织城公司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纺织城公司按照实际资金使用天数,以年息8%的标准支付资金使用费。

本公司系纺织城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其40%股权。纺织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8%股权,按其出资比例以公司同等条件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如公司实施本次财务资助,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纺织城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的授权将自行终止。

本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0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0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城公司”),为满足在建“东方国际纺织城”一期项目资金周转需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要求股东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本公司系纺织城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其40%股权。本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纺织城公司有偿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款项到达纺织城公司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纺织城公司按照实际资金使用天数,以年息8%的标准支付资金使用费。纺织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久公司”),持有其38%股权,按其出资比例以本公司同等条件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公司201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纺织城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

截至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尚未实施,相关协议亦未签署。如公司实施本次财务资助,上述向纺织城公司提供2,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的授权将自行终止。

2、由于公司董事长计高雄先生兼任纺织城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少华先生兼任纺织城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4年1月1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1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计高雄先生、孙少华先生回避本次表决。董事罗玉坤先生对本项议案投弃权票,理由:纺织城公司全体股东均应该按其各自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进行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纺织城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计高雄先生兼任纺织城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少华先生兼任纺织城公司的董事,因此纺织城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对纺织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纺织城公司的基本情况

纺织城公司系为建设“东方国际纺织城”一期项目(即: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5日,法定代表人:计高雄;成立时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2013年7月注册资本增加至23,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路南侧;公司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市场投资和管理;物业管理;纺织原料及针织品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会展服务;网上销售纺织品;纺织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2、经营情况

目前“东方国际纺织城”一期项目尚处于建设初期。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纺织城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823.25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2,823.25万元,2013年2-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76.75万元。

3、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及股东方关系

本公司持有纺织城公司40%股权,九久公司持有纺织城公司38%股权,德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公司”)持有纺织城公司22%股权。

纺织城公司的其他两位股东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股东方义务

本次财务资助总额17,6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提供9,000万元,九久公司按其出资比例,以本公司同等条件提供8,600万元。

5、截至披露日,公司未有对纺织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将与纺织城公司、九久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纺织城公司总共获得财务资助17,6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提供9,000万元,九久公司以货币方式提供8,600万元。

2、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款项到达纺织城公司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期限届满前,如纺织城公司获得增资或融资款项,或出现其他具备还款的条件,纺织城公司应立即优先按比例同时归还公司、九久公司部分(或全部)财务资助本金及相应的资金使用费,无论财务资助是否到期。

3、纺织城公司按照实际资金使用天数,以年息8%的标准分别支付相同的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在归还财务资助本金的同时一并支付。

4、纺织城公司承诺,其获取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如部分(或全部)财务资助本金及相应的资金使用费尚未归还,该土地证除用于抵押给银行融资外,应优先抵押给提供公司、九久公司用于确保本协议项下财务资助本金及资金使用费的如期归还,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不得抵押给其他第三方。

5、纺织城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资金使用费和期限归还财务资助本金并支付资金使用费,否则,按日承担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没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执行范围内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4%。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是纺织城公司基于在建“东方国际纺织城”一期项目资金周转需要,该项目是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做大做强市场主业而参与投资建设的。纺织城公司为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程,在完成进一步增资、项目融资之前,要求股东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纺织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权益的实现。

纺织城公司获得的增资或融资款项将用于优先偿还本次财务资助,并以在建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除银行抵押融资外的优先保证,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控制度,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纺织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以公司同等条件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年息8%的标准结算,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联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已予以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其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助于“东方国际纺织城”一期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权益的实现;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0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3日15:00至2014年2月1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

3、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301。

2、投票简称:“东市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市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邮政编码:21522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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