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1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自有资金在天津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4-00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自有资金在天津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航空培训市场规模,优化航空培训业务结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特高新”)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在天津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其中海特高新出资7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本次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分2期缴足,首次出资额为海特高新出资3500万元,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在2年内缴足;设立后其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利用飞机模拟机为飞行员提供训练及相关安全培训;为空乘和地勤工程人员提供培训。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在天津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在天津市设立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其中海特高新出资7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本次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分2期缴足,首次出资额为海特高新出资3500万元,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在2年内缴足;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飚先生签署设立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介绍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略);

 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略)。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内

 5、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6、经营范围:利用飞机模拟机为飞行员提供训练及相关安全培训;为空乘和地勤工程人员提供培训;

 7、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海特高新出资7000万元,持股70%,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30%,均为自有资金现金出资。本次注册资本分2期缴纳,其中首次出资额为海特高新出资3500万元,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在2年内缴足。

 注:上述内容除持股比例外,其余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是基于扩大公司航空培训的市场规模考虑,进一步优化公司航空培训业务结构。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是公司在华北地区开展航空培训业务的实施主体,主要业务为拓展华北地区的航空培训市场。本次子公司设立后,子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及经营规划逐步开展业务,公司本次对子公司的投资为前期投资,对子公司的后续投资及进展情况将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告。

 五、设立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航空维修、航空新技术研发制造、航空培训及航空金融,其中航空培训业务占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为明显,为实现公司航空培训产业的完整战略布局,目前公司在昆明设立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公司航空培训业务,同时在新加坡投资设立新加坡AST公司(目前此公司尚未正式开展业务),为公司在航空培训业务的拓展及进一步规模的扩张提供了较为宝贵的管理和服务经验。

 2、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打开华北航空培训市场,完成公司在航空产业链的完整布局,初步覆盖国内航空培训市场,提升公司在国内航空培训市场的占有率,增强公司综合实力。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子公司设立后,正式投入经营将可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并可有效降低公司航空培训业务的经营成本,综合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及新加坡AST公司航空培训业务,将产生一定的规模效应。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其他事项

 1、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在正式运营后,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政策等风险,本公司将不断完善新设立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加强内控水平,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进整合公司航空培训业务人员,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

 2、本次投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6%、9.5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4-00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5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在天津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在天津市投资设立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其中海特高新出资7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本次投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分2期缴纳,首次出资额为海特高新出资3500万元,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2年内缴足;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签署设立子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在天津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全文刊登于2014年1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撤销原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对原专户进行销户,销户后结算的利息转入新开专户。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事宜,并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