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公司总股份数为460,800,0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7,833,09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29%。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按照本次会议程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7,833,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制订<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7,833,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7,793,3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修订<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7,833,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修订<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7,833,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康晓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