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1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4-00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向控股股东及独立第三方发行股份收购其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12月18日起停牌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4年1月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继续停牌公告》,2014年1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收购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的PVB树脂和PVA光学膜业务(皖维集团拟将两项业务相关资产整合注入新设公司,最终上市公司收购对象为新设公司100%股权)及其他相关资产;拟收购独立第三方标的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PVB树脂和PVB膜产品)。皖维集团新设全资子公司及整合相关资产事项,需要在公司召开首次董事会前取得安徽省国资委审核批准。

 停牌期间,本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该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继续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基础工作。目前皖维集团正继续进行拟出售资产的账务核查和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国资审批、注册登记等工作。待皖维集团获得安徽省国资委同意新设全资子公司及整合相关资产的批准文件,皖维集团将拟置入资产整合进入其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后,本公司将尽快完成对收购标的公司的预审计和预评估工作。

 公司与独立第三方的资产收购的商业谈判仍在进行中,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同意收购意向,但由于目标公司的财务投资者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且人数较多,该部分投资者就是否参与盈利承诺和补偿方式等关键事项尚未形成最终明确意见。公司正在督促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协调其他股东尽快形成最终明确意见。同时,公司正继续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历史经营业绩和未来预期业绩、规范运作、或有风险等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尽职调查,并将在审计、评估工作进行适当程度的基础上初步确定目标公司的股权价值。

 由于该重大事项内容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审计及评估等工作量大,并需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另外考虑到独立第三方及其资产的特殊性、商业谈判的复杂性,本公司预计无法于2014年1月18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鉴于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并于2014年1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