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3日发出,并于2014年1月14日在深圳南山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刘占军先生、于琳女士、张全礼先生、沈大凯先生,独立董事李罗力先生、詹伟哉先生以出席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吴韬先生以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聂志华先生、吕恒新先生、冯汉林先生,公司副总裁张翼飞先生、宋廷久先生,公司内控审计总监陆勇先生,公司财务部副总监任以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六亿元、期限不超过贰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