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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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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4-001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接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黑高法执字第7-2号,该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市国信公证处做出的(2011)黑哈国公内经证字第3513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13)黑哈国内经证字第2665号公证书,于2013年6月14日,以(2013)黑高法执字7-1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69%流通股权,共计35,204,752股(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2013-014号)。并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提出的变卖上述股票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变卖被执行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69%流通股权,共计35,204,752股。

 因未获知具体变卖时间、方式和对象,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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