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0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 12号)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 0062号文件批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取得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许可证,已换领营业执照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000132号),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 17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本次转制更名事项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备查文件:

 1、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