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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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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14-00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题为《*ST华塑蹊跷停牌内情:2亿资金被划转 国盛证券或涉假核查》的报道,报道称:“1月8日下午,上海法院受债权人委托执行划转该笔资金时,却发现2亿元受赠资金已经不在账上。在获知这一信息之后,债权人随即向四川证监局、深交所等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这也是导致1月9日*ST华塑股改复牌延期的直接原因。”

 二、澄清说明

 以上传闻不属实。

 (一)媒体报道提及的“关于上海法院受债权人委托执行划转该笔资金”涉及的案件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2009)松民二(商)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所涉的案件,该案标的金额为175.00万元,公司已在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中对此作了披露。

 (二)媒体报道提及的“关于受赠资金不在账上”的情况,公司澄清说明如下:

 2014年1月9日,北京中融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监管机构举报公司股改受赠资金存在抽逃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予以了关注,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就此进行核查。

 经公司向股改赠与资金存管银行核查,存管银行向公司出具了《客户对账单》、《账户综合查询表》,显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储专户(定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00,000,000元。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对公司股改赠与资金进行了查验,并对此出具了亚会深验字[2014]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月9日止,人民币200,000,000元仍存放在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赠与资金指定的三方监管存款账户内。

 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改赠与资金进行了核查,并于1月10日出具了《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存管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意见如下:华塑控股赠与资产已全部到位并对赠与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且目前赠与资金专户余额为200,000,000元,尚未使用;赠与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综上,公司股改赠与资金2亿元目前仍存放在公司股改赠与资金指定的三方监管存款账户内,公司不存在抽逃股改赠与资金的行为,股改赠与资金的存管符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请投资者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14-00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月9日,因北京中融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提出举报,公司股票自1月9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经公司及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公司股改赠与资金2亿元目前仍存放在公司指定的三方监管存款账户内,公司不存在抽逃股改赠与资金的行为。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月14日开市起复牌交易。2014年1月14日为公司股改完成后的首个交易日,相关股东的限售承诺自2014年1月14日起开始计算。2014年1月14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自2014年1月15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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