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1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麦仁钊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现场表决(累积投票制)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麦仁钊先生、何曙华先生、黎东成先生、杨国添先生、龙仕均先生、曹惠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麦仁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何曙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黎东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杨国添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龙仕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曹惠娟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宁先生、胡八一先生、刘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胡八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刘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次日即2014年1月18日起生效。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童贵云先生、苏炎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赵建明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童贵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苏炎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12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次日即2014年1月18日起生效。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宋强、郭钟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