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茂硕”)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转下达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201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3]419号),惠州茂硕大功率智能LED电源驱动生产项目获得政府补助1062万元;根据广东省博罗县财政局《关于办理2013年产业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拨款手续的函》(博财函[2013]88号),目前该款项已于近日拨付到广东省博罗县财政局进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惠州茂硕大功率智能LED电源驱动生产项目,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中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惠州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博罗县实际,惠州茂硕尚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确保中央资金的拨付落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将按规定确认为递延收益,自该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不会对2013年全年业绩预测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