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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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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60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武汉”)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加快推进武汉市邓甲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名流武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浦支行申请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捌亿元整(¥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 60个月。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新增融资进行担保的授权范围内,因此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61)。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61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置业”、“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武汉”)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加快推进武汉市邓甲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名流武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浦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黄浦支行”)申请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捌亿元整(¥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 60个月。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该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新增融资进行担保的授权范围内,因此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流武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特1号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8日

 注册号:42010500004492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名流武汉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名流武汉目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41.49%和33.61%股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持有其24.90%股权。

 2013年1月,公司以原全资子公司名流武汉为主体,与四川信托共同发行“川信-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存续期2年,约定由四川信托分期募集后向名流武汉增资以获取其24.90%的股权。信托计划到期时,由名流武汉作为债务人向四川信托偿还全部债务本息后,四川信托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并将其对名流武汉增资所持有的24.90%股权过户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信托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3、名流武汉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名流武汉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9,575.46万元,负债总额为60,741.5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2,112.17万元),净资产为88,833.96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0.04万元,净利润为-895.44万元。

 截至2013年9月30日,名流武汉资产总额为207,567.10万元,负债总额为90,448.9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0,473.65万元),净资产为117,118.13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715.8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

 (1)贷款人:工商银行黄浦支行

 (2)借款人:名流武汉

 (3)借款种类: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

 (4)借款用途:用于邓甲村城中村改造拆迁与补偿

 (5)借款金额和期限:人民币捌亿元整(¥80,000万元),期限为60个月。

 (6)借款利率:合同生效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0%。

 (7)还款方式:根据棚户区改造贷款对应建设用地后续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进度分期还款,每年不少于两次安排还款。

 (8)担保: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合同

 (1)债权人:工商银行黄浦支行

 (2)保证人:名流置业

 (3)债务人:名流武汉

 (4)被保证的主债权:人民币捌亿元整(¥8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名流武汉的母公司,对该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名流武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上述担保有利于该公司加快推进武汉市邓甲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将对其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8,2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7.4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11,274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62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名流”)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置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近日,武汉名流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平安银行武汉分行向武汉名流提供贷款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万元),贷款期限贰年。武汉名流以部分在建工程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道明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该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新增融资进行担保的授权范围内,同时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授权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和范围内,单笔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因此,该担保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武汉名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下集村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4日

 营业执照号码:42011600000591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轻工材料购销。

 2、武汉名流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0,139.00万元,负债总额为127,351.7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22,351.78万元),净资产为62,787.22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38,164.96万元,净利润为1,809.92万元。@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武汉名流资产总额为172,421.88万元,负债总额为104,812.7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78,812.70万元),净资产为67,609.17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42,287.14万元,净利润为4,821.9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1)甲方(贷款人):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2)乙方(借款人):武汉名流

 (3)贷款额度和期限: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万元),期限为贰年

 (4)贷款利率:9.5%/年

 (5)贷款用途:名流人和天地风和园项目二、三期建设

 (6)其他约定事项:乙方可分次办理在建工程抵押,首次抵押面积不低于10万方,累计抵押面积不低于19万方。

 2、抵押担保合同

 (1)甲方(抵押权人):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2)乙方(抵押人):武汉名流

 (3)债务人:武汉名流

 (4)债务本金: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万元)

 (5)抵押物:名流人和天地风和园二、三期在建工程

 3、保证担保合同

 (1)甲方(债权人):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2)乙方(保证人):名流置业、刘道明先生

 (3)债务人:武汉名流

 (4)债务本金: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万元)

 (5)保证期间:合同生效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武汉名流的母公司,对该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武汉名流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上述担保将有利于其筹措项目开发资金,对其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8,2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7.4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11,274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抵押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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