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4日10:00时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7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召开公司第四十二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记名表决方式,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相关公告(临2013—028号)于2013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登载。
三、出席会议事项
1、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4年1月7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公司聘请的律师。
2、参加会议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18: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王洪云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二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