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5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武汉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0人,董事杨克华、独立董事杨汉刚因有事未能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2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及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2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债权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2票。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53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贝致恒投资管理中心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披露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13-013),于2013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投资上海贝致恒投资管理中心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3-051)。关于投资上海贝致恒投资管理中心一事,公司认缴出资额为3000万元,于2013年12月11日支付了首期认缴款人民币2000万元,于2013年12月19日支付了人民币1000万元。至此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已全部认缴,占贝致恒出资额比例27.27%。
上海贝致恒投资管理中心各出资人比例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占合伙企业出资额比例(%) |
崔根良 | 4500 | 40.91 |
上海宝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3500 | 31.82 |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27.27 |
合计 | 11000 | 100 |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5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公司于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议案》,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三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黄山头将对凯乐科技享有的债权人民币689,000,000.00元,转让给华融资产。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12日在北京成立。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25,835,870,462元。经核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黄山头对凯乐科技享有的债权人民币689,000,000.00元,以580,0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融资产。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债务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金额
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
(三)债权转让价款
1、转让方及受让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80,000,000.00元。
2、受让方应于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帐户中:
A.受让方取得债务人根据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以其持有的转让方79.01%股权和武汉凯乐宏图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债务清偿协议》提供质押担保的相关协议;同时受让方取得出质标的质押他项权利凭证;
B.《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清偿协议》、《质押协议》、《资金监管暨归集协议》等相关协议签署完毕》。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审议通过,10名参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资产的有效、合理利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债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55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及提供质押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鉴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三方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黄山头已将其对凯乐科技享有的债权人民币689,000,000.00元及其项下的相关权益转让给华融资产,华融资产成为凯乐科技的债权人。凯乐科技作为债务人,为履行此笔债务偿还,经双方友好协商,凯乐科技与华融资产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明确了债务及债务履行方式。同时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47)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临2013-048)中所描述的凯乐科技向华融资产贷款5.8亿事项中止,并将凯乐科技持有的黄山头79.01%股权及持有的武汉凯乐宏图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华融资产,作为凯乐科技向华融资产贷款担保变为对该《债务清偿协议》中所述债务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的质押担保。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12日在北京成立。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25,835,870,462元。经核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华融资产因收购债权行为而对凯乐科技享有的人民币689,000,000.00元债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乙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金额
乙方确认,截止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对甲方负有的债务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
(三)还款期限:本协议约定的债务偿还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
(四)债务履行方式:甲方同意以人民币580,000,000.00元作为债务本金,以人民币106,600,000.00元作为乙方延期偿还的资金占用费,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偿还。
(五)债务本金的偿还及资金占用费的支付
1、债务本金的偿还
还款期数 | 还款日期 | 还款金额 |
第1期 | 2014年11月7日 | 17400万元 |
第2期 | 2015年5月7日 | 5800万元 |
第3期 | 2015年11月7日 | 34800万元 |
合计 | | 58000万元 |
2、资金占用费用的支付
还款期数 | 还款日期 | 还款金额 |
第1期 | 2014年5月7日 | 3208万元 |
第2期 | 2014年11月7日 | 3261万元 |
第3期 | 2015年5月7日 | 2245万元 |
第4期 | 2015年11月7日 | 1946万元 |
合计 | | 10660万元 |
(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6个月后,如乙方有提前还款意向,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照“提前还款额+提前还款额*11%*(债务偿还到期日-提前还款日)/360”从债务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用总额中减免,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审议通过,10名参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六、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资产的有效、合理利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债务清偿协议》;
3、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79.01%股权质押协议;
4、武汉凯乐宏图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56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头”)三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华融资产对凯乐科技享有的债权人民币109,000,000.00元,以人民币1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黄山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12日在北京成立。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25,835,870,462元。经核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
黄山头成立于2002年2月4日,注册资本为1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弟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白酒及系列产品;黄山头为凯乐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80.79%。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凯乐科技控股子公司黄山头受让的债权为华融资产因收购债权行为而对凯乐科技享有的人民币689,000,000.00元债权中的109,000,000.00元债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乙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丙方同意以人民币100,000.00元的价格受让标的债权。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格人民币100,000.00元。
(四)、各方声明或承诺
1、甲方声明:甲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债权后仅能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主张人民币58000万元债权及资金占用费用人民币10660万元;
2、乙方同意甲方将其享有的人民币109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方,并承诺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清偿人民币58000万元债权及其资金占用费用人民币10660万元);如乙方未按期、足额清偿人民币58000万元债权及其资金占用费用人民币10660万元,则乙方须按《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审议通过,10名参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资产的有效、合理利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债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