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67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表决董事5人,通讯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对外出售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6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3-068《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进行延期。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3-06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68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对外出售资产交易实现后,交易直接实现利润约为1,944.11万元(未扣除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4,925.39万元的39.47%。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住宅房地产的建设,公司位于江门市西环路65号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工业房产已无法继续进行规模化工业生产,目前该处房产及土地处于半闲置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工业生产,不利于公司资产高效运营及资源优化配置。
基于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高经济效益,变现闲置、低效资产,公司决定对外转让出售上述土地使用权以及房产。
一、 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江门市龙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轩实业”或“交易对方”)转让出售位于江门市西环路65号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工业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546平方米,房产面积为17,711.14平方米,目前标的资产账面净值为1,116.09万元。经公司与龙轩实业协商一致,同意以人民币3,060.20万元的交易价格向龙轩实业转让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江门市龙轩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胜利路129号二号车间
法定代表人:徐连优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普通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范围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龙轩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可能性。
龙轩实业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徐连优,其持有龙轩实业100%的股权。徐连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资产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6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546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为17,711.14平方米,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1 | 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 | 26,338.05 |
2 | 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开发项目 | 8,800.21 |
3 | 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 | 4,225.30 |
4 | 磁性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2,000.00 |
2、房产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截至期末项目总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 | 83.23% | 2013年12月 |
2 | 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开发项目 | 76.70% | 2013年12月 |
3 | 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 | 32.02% | 2013年12月 |
4 | 磁性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42.89% | 2013年12月 |
上述标的资产为公司自用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本次出售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本次出售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出售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出售事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13】0388号”评估报告,以2013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及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468.18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净值1,116.09万元,评估增值1,352.09万元,评估增值率121.15%。
四、 交易协议内容
(一)交易双方同意以3,060.20万元作为交易对价。交易价格参考评估价格溢价592.02万元,溢价23.99%。
(二)交易双方根据税务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各付各税。
(三)双方签署交易协议后,龙轩实业向江粉公司支付其全部应付款项。
(四)交易款项付清后,龙轩实业取得标的资产的权属,江粉公司协助龙轩实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五、 出售资产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中的标的资产已无法继续进行工业生产,目前该标的资产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处于半闲置状态,不利于公司资产高效运营及资源优化配置。
基于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高经济效益,变现闲置、低效资产,集中资金向核心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公司决定出售标的资产,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质量和综合竞争能力。本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
本次出售资产后所得的交易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办理出售资产相关事宜的授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3】0388号)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69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情况简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5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6,382,530.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617,469.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1年7月11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深QJ[2011]643号)。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为:
序号 | 资产类型 | 建筑物名称 | 房地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房产 | 门楼 |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09034215号 | 468.6 |
2 | 房产 | 办公楼 |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09034218号 | 3,159.98 |
3 | 房产 | 仓库 |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09034070号 | 6,969.91 |
4 | 房产 | 食堂、宿舍 |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09034219号 | 1,523.53 |
5 | 房产 | 1号车间 |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09034210号 | 4,336.20 |
6 | 房产 | 车间 | 未办证 | 1,008.00 |
7 | 房产 | 配电房 | 未办证 | 244.92 |
合计 | 17,711.14 |
上述项目共需投资人民币41,363.56 万元。
二、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截至2013年6月30日)
资产类型 | 地址 | 土地权证编号 | 用途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土地使用权 | 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65号 | 江国用(2009)第102344 号 | 工业用地 | 18,546.00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延期项目为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其他项目保持不变。
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原计划于201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调整延期至2014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本项目在基建和水电气安装工程方面耽误时间较长;
(二)生产线整体调试时,发现设备在整线配合上存在问题,需要逐一进行单个设备重新调试后达到整体配合一致的水平;
(三)新生产线的配方定型试验、工艺流程适应性耗时较长;
(四)招工困难,目前是以管理干部为班底进行试产。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延长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利于确保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延期不会对该项目的原达产规模及预计收益造成影响。
六、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目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4%,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为6个月,即2013年11月18日起至2014年5月17日止。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视募投项目进度需要,及时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七、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延期。
(二)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对募投项目延期的决议内容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利于确保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延期。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内容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延期。
(四)本次延期需要保荐机构出具意见。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后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保荐机构同意江粉磁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计划。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70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彩娴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利于确保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延期。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3-06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