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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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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3-06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1月26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13年12月27日15: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3、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其他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2月27日15: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远平、高翔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55697518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在类别前打“√”)
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3-06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1月26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13年12月27日15: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为本公司董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 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4)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3、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2月27日15: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远平、高翔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55697518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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