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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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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华润
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
创维—RGD电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决定》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3-57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华润

 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

 创维—RGD电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决定》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25日,本公司因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25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2013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3]1584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2013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38次工作会议审核未获通过,审核结果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

 按照《决定》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就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决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核实,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决议公告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58)。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2月19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3-58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向明先生、狄慧女士、蔡惠鹏先生及周波先生因与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对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13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13年第38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通过。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并购重组委的意见解决相关问题,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并尽快将修订后的申请材料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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