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何巧女、唐凯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持股数量不变,但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进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唐凯在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园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何巧女、唐凯 |
公司、本公司、东方园林 | 指 |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东方园林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何巧女、唐凯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比例由64.70%被动减少至58.59%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 名:何巧女
性 别:女
国 籍:中国
出生年月:1966年1月29日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通讯方式:010-52288888
姓 名:唐凯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出生年月:1970年1月5日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通讯方式:010-52288888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股东何巧女、唐凯为夫妻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2013年12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3,224,000股东方园林股份,发行价格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8,06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6,032,846股增至 669,256,846股。何巧女、唐凯夫妇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4.70%被动减少至58.59%。何巧女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何巧女、唐凯夫妇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4.70%被动减少至58.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606,032,846股,何巧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24,172,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9%;唐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67,928,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9,256,846股,何巧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324,172,062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8.44%;唐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67,928,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5%。
具体情况如下:
高管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性质 |
此次变动前 | 此次变动后 | 无限售流通股 | 高管锁定股 |
何巧女 | 324,172,062 | 53.49% | 48.44% | 81,043,016 | 243,129,046 |
唐凯 | 67,928,722 | 11.21% | 10.15% | 16,982,180 | 50,946,542 |
合计 | 392,100,784 | 64.70% | 58.59% | 98,025,196 | 294,075,588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巧女女士所持股份中81,043,016股为无限售流通股,243,129,046股为高管锁定股。何巧女女士累计已质押股份178,488,450股,占何巧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06%,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总股本的26.6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唐凯先生所持股份中16,982,18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50,946,542股为高管锁定股。唐凯先生累计已质押股份16,200,000股,占唐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85%,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总股本的2.4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东方园林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 唐凯
日期:2013年12月1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东方园林证券发展部;
2、联系电话:010-52286666。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
股票简称 | 东方园林 | 股票代码 | 0023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何巧女、唐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何巧女、唐凯为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唐凯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继承□ 赠与□
其他√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进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92,100,784 股 持股比例:64.7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6.11%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进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巧女 唐凯
日期: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