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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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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3-065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融资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东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万股,向第三方机构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以回购模式融资转让,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13年12月18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邦投资”)关于所持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回购的通知,惠邦投资于2013年12月18日以股份卖出回购模式,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融资转让情况

1、股东融资转让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融资转让方式融资转让时间融资转让股数融资转让均价占总股本比例
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宗交易2013.12.1815,000,0004.65元1.61%
合 计----

2、股东本次融资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融资转让前持有股份本次融资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28,780,00013.86%113,780,00012.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8,780,00013.86%113,780,00012.2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融资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转让期限为12个月。转让方应在回购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向受让方回购股份。如转让方在回购日之前提前回购,需向受让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受让方同意。

3、受让方持有转让股份期间,如遇转让股份分红派息的,受让方应于惠邦投资足额支付回购价款后向惠邦投资返还。

4、待购回期间,转让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由受让方按照惠邦投资的意见行使。

5、回购完成后,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6、本次交易前,郑峰文先生通过惠邦投资及金安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89,001,4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11%;本次交易后,郑峰文先生通过惠邦投资及金安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74,001,4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9%,在本次交易回购期内低于郑强先生通过中润富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中润富泰持有本公司27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2%),郑强先生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郑强先生的有关情况详见我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与回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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