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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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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3-05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8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3月11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在2013年12月1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2013年12月17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共计使用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民生银行及宁波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2.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人民币区间触发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收益与3个月美元LIBOR值挂钩。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5.产品收益计算期限:365天

 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0%

 7.起息日:2013年12月16日

 8.到期日:2014年12月16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结构性存款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结构性存款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二、购买宁波银行启赢款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3年第八百五十五期(稳健型530号)

 2.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债券、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金融资产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5.产品收益计算期限:365天

 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0%

 7.起息日:2013年12月18日

 8.到期日:2014年12月18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宁波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投资者可能面临债务人或关联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不能如期履约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况,投资者理财收益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其他投资品收益率上升,那么投资者将损失收益提高的机会;

 3.流动性风险:在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延期风险: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投资者决定提前赎回本产品时,若所投资产无法顺利变现,本产品将面临无法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5.法律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损失和降低;

 6.提前终止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宁波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一旦产品被提前终止,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寄送和收益估值,宁波银行将通过本行网站(www.nbcb.cn)、营业网点或宁波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地点进行信息公告(信息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调整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等所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露以及相关销售文本约定需要批露的事项)。客户应依据理财销售文件的规定及时登录宁波银行网站或致电宁波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528”(北京、上海地区962528)或到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查询。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因通讯、系统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宁波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宁波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导致宁波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发生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情况,经宁波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协议规定向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宁波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不能获得预计的理财收益;

 9.其他风险:由于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将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5月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使用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5月13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1月8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2.2013年5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5月13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0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3.2013年5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混合型-保证收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5月31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1月28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

 2.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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