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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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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3-03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收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关于中东某国综合钢厂项目炼钢连铸区域钢结构加工合同,合同钢结构总量约15465吨,合同额暂估价为983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最新公布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陆亿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冶金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普通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器及器材、电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建筑用钢结构架以及上述设备的备品配件的生产与销售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成立时间:1990年10月16日

 公司简介: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是集国内外冶金及矿山、电力、建材等非钢铁领域工程总承包、成套设备及备品备件供应、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及设备监理、机电产品设计与制造为一体,开展专业化、国际化经营的工程技术公司。

 2012 年公司与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中东某国综合钢厂项目炼钢和制氧区域钢结构加工

 项目地点:中东某国

 项目金额:钢结构加工量暂定为15465吨,合同总额约为9830万元(大写)玖仟捌佰叁拾万元整。

 项目概况:某国钢铁公司拟新建一座3×120t转炉炼钢厂,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座1300t混铁炉、1套复合喷吹铁水脱硫预处理站、2座120t顶底复吹转炉、2座120t钢包精炼炉(LF)、1座120t真空脱气装置(VD)、2台R9m 6机6流方坯连铸机及相关公辅设施。本合同属一期工程。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暂估价9830万元, (大写)玖仟捌佰叁拾万元整

 2、结算方式:采用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卖方每完成一批钢结构的详图设计,且经买方书面确认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对应批次货值的10%;全部合同标的详图设计完成后,应收到合同总额的10%

 (3)卖方每完成一笔交货,且收到对应货值的合额增值税发票以后,向卖方支付对应批次货值的50%;全部合同标的交货后,应收到合同总额的50%

 (4)安装验收完毕,卖方已按技术协议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并且买方收到最终用户签署的合同安装验收证书,在2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5)合同货物安装验收结束后3个月,买方向卖方支付货物价格的10%

 4、合同履行期限:分批次交货,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6月23日。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对今年的收入及利润没有影响。项目合同总金额暂估价为9830万元,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3,170,183,214.16元,该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2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 3.1%。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结算,因合同执行期较长,存在一定的由于材料价格涨跌带来的盈利风险。

 3、由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因素,合同总价会有所变动。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3-03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5日收到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宁市万象和项目A区钢结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合同,合同额暂估价为¥18704.5978 万元。根据公司最新公布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卓民

 注册资本:壹亿零玖万元

 主营业务: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景观设计、施工,酒店及度假村的委托管理(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注册地址:济宁市洸河路22号新闻大厦办公楼10层

 成立时间:2003年06月24日

 公司简介:山东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房屋的开发业务。下设东营市海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营市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顺和房地产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东营滨海中医医院、东营滨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凤凰汽车销售公司

 自公司成立以来开发多个住宅小区及商业办公设施,为东营市居民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空间,包括一品花园、鲁班公寓、枫情水岸等住宅小区,阿里巴巴商业广场、富邦.新天地商业办公楼等商业设施。不管在居住还是办公方面都得到业主的一致好评,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

 二、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万象和项目A区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

 项目金额:暂估价为¥18704.5978 万元,(大写)壹亿捌仟柒佰零肆万伍仟玖佰柒拾捌元整。

 项目概况:万象和项目A区,为单体高度260米的五十九层超高层建筑,地下室三层,总建筑面积约12.6万平米,为型钢混凝土梁柱中的钢构件。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暂估价¥18704.5978 万元,(大写)壹亿捌仟柒佰零肆万伍仟玖佰柒拾捌元整。

 2、结算方式:经甲方审定后的施工图型钢用量*合同单价。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财务成本及材料涨跌的风险已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3、付款方式:本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甲方以500万元房产作为预付款担保,首次付款节点为裙房结构5层封顶,第二次付款节点为第二避难层(20层)封顶,以上每十一层结构完成,主体结构完成,作为付款节点。每一个付款节点工程完成后14天内上报已完工程量,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节点工程结算资料后30天内完成审核,并支付至经确认的节点造价的50%,其余50%为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主体工程完工后1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50%,余下的剩余工程的50%在22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含质保金),在此22个月期间,剩余工程款需提供相应的资产(东方文博城)担保。

 4、工程款担保方式:发包人以在建工程及部分物业作为担保。

 5、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师发出开工令的日期为准,总工期2年,若现场不满足施工条件,工期相应可顺延,节点工期,按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

 6、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预计2014年-2015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对今年的收入及利润没有影响。此次合同总金额为18704.5978万元,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3,170,183,214.16元,该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2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 5.9%。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此合同执行期较长,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3、此合同属垫资项目,毛利率较高,虽有发包方物业作为抵压,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

 4、合同总价可能因为设计变更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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