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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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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3-059

 证券代码:113003 证券简称:重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2007年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重工”)主业“整体上市、分步实施”的上市平台,按要求中船重工对公司必须确保绝对控股地位。

 公司自2009年12月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近五年没有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3-060

 证券代码:113003 证券简称:重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将不会新增民用船舶

 业务产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2.08亿股的议案,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8,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1)327,475万元用于收购大船集团、武船集团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及资产;(2)不超过266,122万元用于6个军工军贸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和7个军民融合产业技术改造项目;(3)不超过254,399万元用于军工军贸项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均不涉及新增民用船舶业务产能。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将不会新增民用船舶业务产能。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3-061

 证券代码:113003 证券简称:重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军工涉密信息

 披露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84.8亿元,将用于收购军工重大装备总装资产及业务、投向6个军工军贸装备和7个军民融合产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中国重工将增加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已经根据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就有关涉及国家军工涉密信息进行脱密处理,无法脱密处理的,已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请豁免披露且已获得批准。

 为了满足投资者价值判断的需要,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信息进行了充分披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已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向投资者提示了军工信息豁免披露带来的风险。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中国重工虽然与一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部分差异,但中国重工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密信息进行豁免披露或脱密处理后披露,以公告形式向投资者提示了相关风险,并自上市以来保持了信息披露原则的一致性,对投资者的投资判断无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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