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核钛白)董事会于2013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3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城福泰化工有限公司转产氧化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盐城福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盐城福泰)为中核钛白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核钛白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根据当前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硫酸法高档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化工产品(硫酸亚铁)、化工机械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13年7月中核钛白停止了盐城福泰的钛白粉业务,相关信息详见2013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59)。
经过审议,同意将盐城福泰转产氧化铁生产,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局部技术改造,形成年产4万吨全湿法氧化铁红、1万吨氧化铁黑的产能。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