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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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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九龙 公告编号:临2013-80
900955 *ST九龙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13)沪高民二(商)终字第S3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受理情况

 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置业”)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告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追讨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并将公司董事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等7位董事列为连带被告,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

 2013年4月27日,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S31号】,对海航置业起诉公司3股东及7董事追缴短线交易收益案做出一审民事判决(公告编号:临2013-29);之后,公司股东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告编号:临2013-32);2013年7月1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受理,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有关本次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裁定情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于2013年12月9日做出裁定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S3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56,989元,退还上诉人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三、公司涉及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诉讼正在进行中,对公司可能的影响暂时无法明确。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13)沪高民二(商)终字第S30号】。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诉讼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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