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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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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3-061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未获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26日,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二重”)签订了《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德阳万路运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风电业务相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二重集团(德阳)精衡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国二重签订了《风电业务相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2013年12月 13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接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批复文件(国机改【2013】654号),批复如下:“关于你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签订的《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路运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风电业务相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等几项出售二重重装部分资产的协议,根据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不予同意。”

 2013年12月13日,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据此通知二重重装:“根据协议有关约定,协议生效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批准,现中国二重的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国机集团正式批复,不予同意,协议生效要件不能具备,协议不能生效。”

 根据公司2013年9月27日《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9)披露的协议生效条件,上述协议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批准。因上述协议未获批准,不能履行。

 若上述协议能够生效履行,将增加公司的损益约19.98亿元(未考虑相关税费)。现因上述协议未获批准,不能履行,不能增加公司2013年损益。2013年1-9月,归属于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9亿元。

 2. 2013年以来,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公司核心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二重协商处置相关资产。据此,公司按《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与中国二重签署了上述协议。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程序符合管理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中国二重与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国机集团说明情况,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3. 公司按照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在《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和《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披露了协议的主要条款和协议生效条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4.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若2013年继续亏损,将可能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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