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3-56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8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成员中有8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何小敏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何小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何小敏简历如下:

 何小敏,女,1984年4月出生,200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任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法务、深圳安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信贷审核、深圳市证大速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专员,2012年8月就职于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至今。

 何小敏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2014年度预计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4年度预计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的敞口授信总额度为35亿元。公司与各级子公司之间、各级子公司之间可对35亿元额度内的敞口授信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4年度预计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57。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3年12月26日(周四)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何小敏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2014年度预计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3-57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预计公司

 综合授信总额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各级子公司2014年度预计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的敞口授信总额度为35亿元。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同时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及各级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的敞口授信总额度为 35亿元;(二)公司可在额度内分次申请用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黄金租赁、银行票据等业务;(三)公司与各级子公司之间、各级子公司之间在35亿元额度内的敞口授信可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在2015年度公司综合授信计划及提供担保方案未经下一年度(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继续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7,13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省伊春区青山西路118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贵金属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金银回收;货物进出口;股权投资、矿山建设投资、黄金投资与咨询服务;黄金租赁服务;选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行政许可的,未获得许可前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4,818.97万元,净资产104,559.37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642,682.22万元,实现净利润17,741.9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40,397.63万元,总负债122,767.38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624,784.82 万元,实现净利润12,740.6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000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厚街镇河田村高新科技开发工业园金叶大厦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金银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金银首饰回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有关珠宝产品信息的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3,643.81万元,净资产81,030.95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448,506.98万元,实现净利润15,414.4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4,737.14万元,总负债116,169.24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319,402.54万元,实现净利润7,536.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深圳金叶珠宝品牌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0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水贝工业区3栋2楼东南面

 经营范围:金银饰品、铂金饰品、镶嵌饰品、玉器珠宝首饰、工艺礼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其他限制类项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深圳金叶珠宝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675.22万元,净资产18,108.92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1,012.13万元,实现净利润-1,853.2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深圳金叶珠宝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626.92万元,总负债16,627.01万元,营业收入16,333.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金叶珠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000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19层1909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珠宝首饰、工艺品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叶珠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914.3万元,净资产5,768.43万元。

 截至2013年9月30日,金叶珠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910.26万元,净资产5,545.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重庆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注册地址:酉阳县小坝全民创业园二期工地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金银首饰、珠宝玉器、黄金、黄金饰品、工艺美术品;仓储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金叶99%的股权,重庆鼎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金叶1%的股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重庆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939.88万元,净资产16,079.94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195,380.7万元,实现净利润6,079.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重庆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691.45万元,总负债11,938.78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236,915.89万元,实现净利润8,672.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水贝工业区3栋2楼东南面01、02房

 经营范围:金银饰品、铂金饰品、镶嵌饰品、玉器珠宝首饰、工艺礼品的销售;有关珠宝产品的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他限制项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745.77万元,净资产906.52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108.98万元,实现净利润-93.4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3年9月30日,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177.60万元,总负债14,825.23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54,092.33万元,实现净利润445.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重庆两江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东风路146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饰品、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回收;珠宝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利用互联网销售金银饰品、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5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各级子公司之间、各级子公司之间在35亿元额度内的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严格审查相应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2014年度预计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的敞口授信总额为35亿元的综合授信,是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为敞口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全年敞口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又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

 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1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39%,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依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3-58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选举何小敏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2014年度预计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56)。

 三、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

 4.出席会议股东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代理人持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会。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参会。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赵国文 韩雪  

 (2)联系电话:010-64100338

 (3)传 真:010-64106991

 (4)邮政编码:10002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