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3—53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20,000,000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一、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08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向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54元,共募集资金152,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2.1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0,637.88万元。2010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并于201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83,2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数量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限售期(月)
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56,000,00036
芜湖经开区光电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2,000,00036
芜湖市龙窝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2,000,00036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36
合计160,000,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八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并于2012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83,200,000股。

公司于2012年5月实施2011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2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58,320万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24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66,400,000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1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至32,000万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持有的限售股数量(股)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112,000,000
芜湖经开区光电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4,000,000
芜湖市龙窝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4,000,000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0
合计320,000,000

注:2011年3月,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迁址更名为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认购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四名特定对象均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限售期均为三十六个月,限售期为自2010年11月2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2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其中:质押冻结股份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112,000,000112,000,0009.60%112,000,000
芜湖经开区光电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4,000,000104,000,0008.92%
芜湖市龙窝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4,000,00064,000,0005.49%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040,000,0003.43%
合计320,000,000320,000,00027.43%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德豪润达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等4名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该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德豪润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对德豪润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