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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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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3-037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26日—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下午15:00 至2013年11月27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蔡兴强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15,664,30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9.123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02,476,81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896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3,187,49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268%。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5,499,93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

 反对144,57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弃权19,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冯晟、黄忠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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