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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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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隐忧
郭力方

 □本报记者 郭力方

 

 目前A股公司中,有76家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其中创业板公司达9家。这些公司尽管“无主”成因各不相同,但现状持续下去所潜存的隐忧却可能具有相通性,而这一点对于尚处于成长期的创业板公司来说可能更加值得注意。

 一般来说,实际控制人指的是: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据了解,在IPO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会要求有合理的解释,但并未将其作为硬约束。正因为如此,诸多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未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严格认定,这在创业板公司中更是常见现象。

 像乾照光电一样,许多创业板公司创业时期多采用合伙人制,一部分人出资,另一部分出技术,双方地位在公司发展中同等重要,因此,在日后的股权结构安排中,多呈现“多头”控股,互相制衡的契约关系。

 南大光电、天源迪科、荃银高科、乾照光电、晨光生物、沃森生物、国瓷材料、华灿光电、凯利泰9家创业板公司的股权结构都具有高度的分散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在20%以内。其中,持股比例最高的为南大光电,第一大股东上海同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9.95%的股权;持股比例最低的则是积成电子,第一大股东王浩仅持有公司4.73%的股权。

 业内人士指出,股权适度分散,对于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避免股权集中导致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有着积极作用。但股权过度分散,容易造成股东之间的各自为战,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可能因利益难以协调而导致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低下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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