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规拆借+无故旷工
北大荒原总经理遭封杀三年
刘兴龙

 20日刚刚披露澄清公告,北大荒当日又收到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11月20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关于对丁晓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丁晓枫在担任黑龙江北大荒董事、总经理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北大荒对外拆借资金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公司总经理,在北大荒违规对外拆借资金中负有主要责任;连续两次以上未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黑龙江监管局认定丁晓枫为不适当人选,在决定书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就在几天前,11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上,北大荒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改选,解除了丁晓枫的董事职务,也改选了总经理。(刘兴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