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3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表决会议董事 6 人,采用传真方式表决 6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增选吕凤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增选吕凤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吕凤华先生:中国籍,汉族,67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吕凤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吕晓义先生为兄弟关系。吕凤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与相关方签订销售总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与相关方签订销售总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于2013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