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编号:13145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