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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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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4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31日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1号华东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虞炎秋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26113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0%。

 2、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26113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关于本公司对南京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注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26113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昕、孙宪超

 3、 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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