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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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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赵毅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财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家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信守承诺,未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2)公司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与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信守承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毅新

 201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4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审核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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