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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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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7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王冬胜董事委托牛锡明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1.3 本行董事长牛锡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董事、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于亚利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至红女士声明:保证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

 2.2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

 截至2013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2、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本集团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3、根据当期年化净利润除以报告期初与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计算。

 4、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净额计算。

 5、根据报告期末减值贷款余额除以拨备前贷款余额计算。

 6、根据报告期末拨备余额除以减值贷款余额计算。

 7、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

 8、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2.3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

 2.4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信息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止期间的净利润,以及于2013年9月30日的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2.5 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行股份总数为74,262,726,645股,其中A股股份39,250,864,015股,占比52.85%;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47.15%。本行股东总数为403,624户,其中A股361,318户,H股42,306户。根据本行备置于本行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列表如下:

 2.5.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

 1、除标明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的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下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3年9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股股份合计数。(下同)

 3、根据本行备置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所载,截至2013年9月30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持有H股股份为13,886,417,698股。根据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 截至2013年9月30日,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股份14,135,636,61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9.03%。汇丰银行被视为实益拥有H股的股份权益情况详见本章“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须予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下同)

 4、根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理事会”)提供资料,截至2013年9月30日,除载于股东名册的持股情况,社保基金理事会尚持有本行H股股份7,027,777,77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9.46%,该部分股份登记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至2013年9月30日,社保基金理事会共持有本行A+H股股份10,310,846,78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3.88%。(下同)

 2.5.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2.5.3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须予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13年9月30日,就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备存的登记册所记录,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不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拥有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

 ■

 注:

 1、非透过股本衍生工具持有的好仓。

 2、据本行所知,截至2013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有本行H股股份4,553,999,999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13%;持有本行A股股份15,148,693,829股,占本行总股本的20.40%。

 3、汇丰银行持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62.14%的权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汇丰银行被视为拥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 股的权益。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的2,674,232股H股之权益。该2,674,232股H股为Hang Seng Bank Trustee International Limited所直接持有的2,581,887股H股及Hang Seng Bank (Trustee) Limited所直接持有的92,345股H股的总和。

 4、HSBC Asia Holdings BV全资持有汇丰银行,HSBC Asia Holdings BV为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所全资持有,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则为HSBC Holdings BV所全资持有,而HSBC Holdings BV为HSBC Finance (Netherlands) 所全资持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Asia Holdings BV,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HSBC Holdings BV及HSBC Finance (Netherlands)均各自被视为拥有汇丰银行持有的14,138,310,845股H股之权益。

 5、HSBC Trustee (C.I.) Limited持有63,250股H股。HSBC Trustee (C.I.) Limited为HSBC Private Bank(C.I.)Limited所全资持有,HSBC Private Bank(C.I.)Limited则为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所全资持有,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则为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所全资持有,而HSBC Bank plc持有 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 94.90%的权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Private Bank(C.I.)Limited,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HSBC Bank plc均各自被视为拥有HSBC Trustee (C.I.) Limited持有的63,250股H股之权益。

 6、HSBC Holdings plc全资持有HSBC Finance (Netherlands)及HSBC Bank plc。根据注3、注4、注5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Holdings plc被视为拥有汇丰银行持有的14,138,310,845股H股之权益及HSBC Bank plc持有的9,075,250股H股之权益。

 除上述披露外,于2013年9月30日,在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备存的登记册中,并无任何其他人士(不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或公司在本行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持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三分部须向本行及香港联交所作出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行董事会于2012年3月15日通过了关于建议非公开发行新A股及新H股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12年5月9日召开之本行临时股东大会上获股东审议批准。经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截至2012年8月24日,本行已完成上述非公开发行新A股及新H股。该等发行完成后,本行已发行总股本增加至74,262,726,645股,其中A股39,250,864,015股,H股35,011,862,630股。有关详情,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12年8月25日和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2年8月24日和8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此次定向增发协议,参与认购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包括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及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况

 3.5.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元)

 ■

 注:

 1、本表为本集团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2、报告期损益指该项投资对本集团报告期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3.5.2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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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述股份变动情况除本行处置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股权外,其余均为本行附属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所致。

 3.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了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惯例,并探讨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等事宜,包括审阅三季度报告。

 3.7 本行员工情况及薪酬政策

 3.7.1 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境内行从业人员100,068人,海外行当地员工1,862人,境内外共计101,930人,比年初增加5.89%。

 境内行高级技术职称的员工643人,占比为0.64%;中级技术职称的员工23,064人,占比为23.05%;初级技术职称的员工20,790人,占比为20.78%。

 境内行员工平均年龄33岁,其中30岁以下51,648人,占比为51.61%;30岁至40岁25,039人,占比为25.02%;40岁至50岁17,940人,占比为17.93 %;50岁以上 5,441人,占比为5.44%。

 境内行从业人员教育程度见下表:

 ■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数2,760人。

 3.7.2 薪酬与绩效管理

 本行继续推进“以职位为基础,职位价值与绩效价值相统一”的薪酬体系,突出稳健原则,强调职位稳定性和激励有效性的协调平衡。不断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年金福利水平。持续优化绩效管理,实施总行部门、省直分行和海外机构经营者的考核办法,发挥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

 3.8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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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张冀湘先生于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后,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集团主要业务回顾

 4.1.1公司金融业务

 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公存款余额达人民币26,898.50亿元,较年初增长6.58%;对公贷款余额达人民币25,119.92亿元,较年初增长7.09%;对公总客户数较年初增长9.93%,对公中高端财富管理客户同比增长1.11%。

 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积极参与业务创新试点;搭建产业链网络累计超过1.4万个,拓展维护链属企业已超过8万户,“一家分行做全国”业务累计开发优质授信客户近500户,授信发生额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办理国际结算量4,177.19亿美元,同比增长20.78%;资产托管规模达人民币26,140.54亿元,较年初增长73.92%。继续打造养老金业务特色,养老金托管规模突破人民币5,500亿元;推出集团多边调拨现金管理创新产品,推进财务公司现金管理服务方案,加强跨行资金管理平台和跨行代收业务推广;推出租金贷、小企业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电子商票快捷贴现等产品,报告期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人民币12,257.06亿元,较年初增长10.15%;实现投行业务收入人民币59.58亿元,同比增长40.45%,累计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119支,同比增长91.94%,主承销发行金额人民币2,310.11亿元,同比增长74.45%。

 4.1.2个人金融业务

 报告期末,本集团个人存款余额达人民币13,769.34亿元,较年初增长14.78%;个人贷款余额达人民币7,057.75亿元,较年初增长17.33%。境内行管理的个人金融资产(AUM)达人民币18,879.41亿元,较年初增长10.18%,个人客户总数较年初增长7.56%。

 开展沃德财富嘉年华活动,打造高端客户增值服务平台;推进私人银行战略性人才培养项目,打造私人银行跨境综合服务亮点,推出“信达通”跨境投融资一体化服务方案。报告期末,达标交银理财客户较年初增长9.89%,达标沃德客户较年初增长17.42%,私人银行客户较年初增长29.58%。积极推进产品创新,完成二代异形卡(音频卡)和NFC手机电子现金账户的查询和圈存功能的开发和上线,创新推出太平洋出国金融卡。业内率先推出太平洋可视卡,通过在标准金融IC卡上创造性地融合电子纸显示技术,有效实现客户对账户余额信息的实时掌握、客户身份的实时认证。报告期末,太平洋借记卡在册卡量达9,230万张,较年初净增645万张;前三季度借记卡累计消费额达人民币4,804.27亿元,同比增长47.97%。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保障资产质量稳健发展。报告期末,境内信用卡在册卡量达2,947万张,较年初净增244万张;前三季度信用卡累计消费额达人民币5,514.54亿元,同比增长42.74%。

 4.1.3资金与同业业务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金业务条线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164.02亿元,同比增长60.80%。其中,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同比增长15.00%,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同比增长15.3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则同比下降9.35%。

 深化与同业机构合作,银银平台合作银行增至86家,较年初增加24家;联接合作银行网点突破1.5万个,较年初增长31.30%;融资融券合作券商增至64家,较年初增加11家;融资融券存管客户数突破10万户,较年初增长78.98%。报告期内,境内行人民币货币市场累计交易量达9.20万亿元,外币货币市场累计交易量达2,227.81亿美元,银行间外汇市场外汇交易量达4,404.14亿美元。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债券交易量达2.21万亿元,继续保持活跃银行地位。加强本外币跨市场组合交易,通过多样化的交易组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报告期内,本集团证券投资余额人民币9,973.72亿元,较年初上升13.54%,证券投资收益率3.75%,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强化衍生品业务的创新与交易,成为首批开展国债期货业务的商业银行。启动代理黄金ETF业务,为个人、法人客户提供了以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进行黄金ETF认购、申购及赎回的全新交易渠道。成为首批获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之一,并开展了白银T+D业务。报告期内,黄金T+D开户数较年初增幅达5.59%,黄金自营累计交易量为393.73吨,同比增长150%。

 4.1.4“三位一体”渠道建设

 报告期末,本集团网均存款人民币14.84亿元,较年初增长9.68%;年化人均利润达人民币63.71万元,同比增长5.41%。

 统筹推进网点经营模式转变,积极探索网点管理创新。报告期末,境内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合计为2,688家,较年初减少13家,其中,经济发达区域新增机构30家,撤销整合低产网点43家;合计新开业8家省辖分行,机构覆盖210个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地市级城市机构覆盖率较年初提升2.21个百分点至62.87%,其中,西部地区机构覆盖率37.40%,较年初提升1.53个百分点。

 紧跟客户需求变化,持续改善电子渠道的系统架构、服务功能和客户体验。报告期末,电子银行分流率达到77.66%,较年初提高4.49个百分点,自助设备总数达到2.31万台,自助银行网点总数达到1.23万个。上线微信银行,为客户提供可进行实时互动式业务咨询和账户余额查询的互联网金融新平台。报告期末,企业与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数较年初分别增长18.46%和14.67%;交易笔数同比增幅分别为45.33%和57.13%。在业内率先推出第一个采用“云+端”技术、具有智能化功能、支持最大金额任意账户安全转账和非接触IC卡充值的第二代手机银行,手机银行客户数较年初增长52.57%;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同比增长270.94% 。交博汇生活馆成功新增汽车票代收特色业务,积极探索线下收单向线上支付的业务转型。电子支付商户数较年初增长137.58%,电子支付交易笔数同比增长65.08%。

 境内分行客户经理总人数达20,658人,较年初增长8.69%。其中,对公客户经理达9,307人,较年初增长7.92%;对私客户经理达11,351人,较年初增长9.32%。

 4.1.5国际化与综合化经营

 (1)国际化战略

 报告期末,本集团境外银行机构总资产达人民币5,188.02亿元,较年初增长28.21%,占集团总资产比重较年初提高1.32个百分点至8.99%;境外银行机构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15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占集团净利润比重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至4.55%。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代理行总数达1,593家,较年初增加28家,为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5家境外同业和海外联行开立了161个跨境人民币账户。报告期内,境内外联动业务累计发生388.79亿美元,同比下降4.66%。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稳居全国同业前列,业务流程持续简化,进一步便利企业贸易及投资活动。积极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截至报告期末,境内外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人民币5,258.70亿元,同比增长58.98%。离岸累计新开户数同比增长63.35%,离岸客户总数跃居中资离岸同业第二位。

 (2)综合化经营

 集团各子公司业务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报告期末,控股子公司(不含英国子行)资产总额达人民币1,180.71 亿元,较年初增长28.91%,占集团总资产比重较年初提高0.31个百分点至2.05%;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7.06 亿元,同比增长138.27%,占集团净利润比重同比提高1.89个百分点至3.50%。

 交银租赁获批在上海自由贸易区筹建航空航运专业子公司,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获批成立专业子公司的金融租赁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达人民币845.38亿元,较年初增长26.76%。交银国信报告期末存续信托资产达人民币2,255.46亿元,较年初增长44.21%。交银施罗德坚持业务多元化发展,报告期末,公募基金规模人民币483.03亿元,行业排名第17位,基金业绩保持优良,其中交银成长跻身2013年上半年十大最赚钱基金行列。交银保险与境外分行业务联动取得新突破,创下公司目前单一项目最高保费记录。交银康联针对集团个人客户推出交银优福添保两全保险计划A款。交银国际获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RQFII)。报告期末,本行发起设立的4家村镇银行总资产规模为人民币54.08亿元,较年初增长34.36%,报告期内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921万元,同比增长54.55%。

 4.2财务报表分析

 4.2.1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 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625.4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0.00亿元,增幅8.69%。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总额的部分资料:(人民币百万元)

 ■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976.3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85.34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78.60%,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每日结余、相关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年化平均收益率或年化平均成本率:(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指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年化平均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总额的年化平均成本率间的差额。

 2、指年化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3、剔除代理客户理财产品的影响。

 4、剔除代理客户理财产品的影响,并考虑国债投资利息收入免税因素。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9.58%,但受新一轮降息及利率市场化步伐逐步加快的影响,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36%和2.53%,同比分别下降10个基点和7个基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金额和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变化。金额和利率变动的计算基准是这些期间内平均结余的变化以及有关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利率变化。(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人民币85.34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150.04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减少人民币64.70亿元。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195.0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9.58亿元,增幅25.46%;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15.70%,同比上升1.53个百分点。投资银行、管理类和银行卡业务是本集团中间业务的主要增长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组成结构:(人民币百万元)

 ■

 (4)业务成本

 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管理。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人民币329.19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9.56亿元,增幅9.87%,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3.41个百分点;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7.72%,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

 (5)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其他应收款、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股权投资、抵债资产、债券投资等提取减值准备的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33.44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8.80亿元,增幅27.52%;信贷成本率为0.55%,同比上升0.06个百分点。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为人民币137.0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7.47亿元,增幅5.77%。实际税率为21.91%,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中国国债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明细:(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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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7,680.40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4,946.61亿元,增幅9.38%。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① 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2,177.67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2,704.68亿元,增幅9.18%。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142.03亿元,增幅8.34%。

 ——行业集中度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按行业分布的情况:(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5,119.92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1,662.15亿元,增幅7.09%。其中,贷款分布最多的四个行业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服务业,占全部公司贷款的64.23%。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个人贷款余额为人民币7,057.75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1,042.53亿元,增幅17.33%,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上升1.52个百分点至21.93%。

 ——借款人集中度

 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51%,对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3.95%,均符合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向十大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地域集中度

 本集团贷款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三个地区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32.70%、20.36%和7.64%,三个地区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长9.20%、3.11%和2.35%。

 ——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减值贷款率为1.01%,比年初上升0.0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到217.49%,比年初下降33.19个百分点;拨备率2.20%,较年初下降0.10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减值贷款和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部分资料: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贷款客户结构

 根据内部评级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境内银行机构公司客户内部评级1-8级客户贷款占比为93.61%,较年初下降0.16个百分点;9-12级客户贷款占比3.99%,较年初上升0.75个百分点;13-15级客户贷款占比0.91%,较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

 ②证券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证券投资净额为人民币9,973.72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1,189.27亿元,增幅13.54%;证券投资总体收益率达到3.75%的较好水平。

 (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574.85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4,655.53亿元,增幅9.52%。其中,客户存款比年初增加人民币3,418.04亿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75.97%,比年初下降0.25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较年初增加人民币56.29亿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17.15%,比年初下降1.52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0,702.16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3,418.04亿元,增幅9.17%。从本集团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为66.09%,比年初下降1.60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为33.83%,比年初上升1.65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为41.24%,比年初下降4.32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为58.68%,比年初上升4.37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情况:(人民币百万元)

 ■

 4.2.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2,821.24亿元,比年初净增加人民币105.26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1,153.04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637.33亿元,主要是由于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客户贷款的净增加额同比有所下降。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990.00亿元,同比多流出人民币438.66亿元,主要是证券投资相关活动导致的现金流出额同比有所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42.45亿元,同比多流出人民币502.68亿元,主要是去年同期有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流入,本期无此因素。

 4.2.4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分部的利润总额和对外交易收入:(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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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下同)

 3、包括辽宁省、吉林省及黑龙江省。(下同)

 4、包括上海市(除总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及山东省。(下同)

 5、包括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及海南省。(下同)

 6、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及新疆自治区。(下同)

 7、包括香港、纽约、新加坡、首尔、东京、法兰克福、澳门、胡志明市、旧金山、悉尼和台北分行,交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及其他海外附属公司。(下同)

 8、含少数股东损益。

 (2)按地区划分的分部存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

 注:不含总部。

 (3)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公司金融业务是利润的最主要来源,公司金融业务利息净收入占比达到58.85%。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息净收入情况:(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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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资本充足率信息

 本集团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87%,一级资本充足率9.87%,资本充足率12.24%,均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

 4.4风险管理

 4.4.1信用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 本行修订完善行业授信政策及信贷投向指引,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防控风险”原则,择优支持契合“调结构”方向的先进制造、资源能源、民生消费等领域,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下的“三农”、小微企业、节能环保领域投放。加强潜在风险行业贷款减退加固,建立“以风险预警为主导、以名单制度为抓手”的长效工作机制。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不断提升贷后管理能力,确保资产质量稳定。建立起立体化、全方位的重点领域风险监测机制,针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两高一剩”等领域开展定期排查,增强掌控整体风险水平的能力。通过加强账户行为和资金流向监测,掌握贷款资金用途,防范贷款挪用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完善零售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从架构搭建、制度安排、业务调整、流程再造、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完善前、中、后台相互制约的内控管理机制,加快整固零贷风险管理基础。持续优化个贷、小企业贷后监控系统功能,组建零贷贷后监控规则专家团队,不断强化对潜在风险的有效识别、预警、控制和化解。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推进各项清收保全工作。拓宽清收思路,结合不良资产项目特点,逐项认真制定清收方案并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全行不良资产早收、快收。加强对分行的专项指导,采取参加例会、实地督导、专题汇报等方式,帮助分行研究处置障碍。推动已核销资产、不良贷款欠息清收和上市公司股权处置等工作,不良资产清收效率稳步提升。

 截至2013年9月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4.4.2流动性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对流动性风险保持高度重视,始终密切关注市场和自身的流动性状况,通过对货币市场业务和同业业务的提早安排、统筹部署,综合把控非信贷资金业务规模和运用内外部价格工具等,对流动性缺口提前布局,确保流动性安全。注重外汇贷存比管理和海外银行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定了境外银行机构流动性风险监控和监测指标体系。不断优化市场化定价产品FTP评估和定价机制,提升决策效率和市场敏感度,避免定价偏离市场而导致资金大幅波动,影响流动性稳定。

 截至2013年9月末,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反映本行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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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3市场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加强对市场形势的分析与研判,及早发现风险点,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加强对集团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监控,下发《关于加强集团市场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按照风险因素对市场风险限额进行分解,细化集团市场风险管理。继续推进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建设,提高运行效率。

 4.4.4操作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深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进一步增强操作风险识别和掌控力。操作风险事件收集与管理、典型案例分析机制逐步完善。针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排摸本行交易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业务印章梳理,掌握条线业务印章管理基本情况。推进外包风险分析评估与管理,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自查。持续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推进托管部和市场部业务连续性管理试点工作,修改完善计划,组织应急演练。

 4.4.5反洗钱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深化反洗钱工作。根据人行风险提示要求,开展集中开卡开通网银客户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跨境业务洗钱的风险防范,研究制定国际制裁事件应对措施,包括完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国际制裁事件处理流程、建立信息搜集共享机制、加强日常风险排查工作、建立联系人制度和数据绿色通道等。

 4.5内部控制

 2013年第三季度,本行内控体系运行总体平稳。本行采取的内控措施主要有:一是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防控风险”的原则,全面检视并完善信贷政策及投向指引,择优支持契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领域,继续开展特定风险领域资产的减退加固。继续推进统一授信管理体制建设,人员架构、制度流程、配套体系等控制措施逐一跟进。二是有序推进零售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工作,继续实施架构调整和制度修订,强化客户经理资质和履职管理,完善投向投量、贷后监控和监察名单管理,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管控。三是加强新兴表外业务管理,开展全面梳理检查,深化业务全流程管理,重点做好评估审批、操作控制、账务核算、后续管理等环节工作。四是深化集团层面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持续优化风险计量体系,启动附属公司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细化操作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和常态应用,推进跨业跨境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强化经济资本约束。五是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全面开展信息安全检查,深入推进重要业务系统基础设施管理和生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4.6 展望

 在经济增长趋缓、利率市场化加速和资本约束增强的外部环境下,转型成为银行业发展的主旋律。四季度,本集团将积极应对新环境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努力发挥自身优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夯实存款发展基础,继续推动中间业务良好发展势头,全力完成全年各项经营目标;二是强化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促进业务结构优化,加强负债成本控制,切实缓解息差下行压力;三是建立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管控好各类风险,坚持创新与风控、利润与风险相平衡;四是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防控,加强市场研判,保持日常流动性合理水平,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五是做好业务结构调整,强化经济资本约束,提高内生资本补充能力,提升资本充足水平。

 §5 刊载三季度报告

 三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ankcomm.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3年三季度业绩公告同时刊载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bankcomm.com),供投资者参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牛锡明

 2013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3– 03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在上海(现场)和北京(视频)、纽约(视频)召开。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牛锡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7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王冬胜董事书面委托牛锡明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彭纯候任董事参加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三季度业绩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多代表处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多代表处的议案》,同意在加拿大多伦多设立代表处,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有关报批、筹建等各项工作。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增资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资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增资方案

 本次石河子村镇银行拟增资总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采用增发股份的方式进行。本公司根据最终确定的增发股数确定认购股数,最高出资额不高于16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所持股份不低于51%。增发的其余部分由其他老股东及部分潜在股东认购。

 本次增资尚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2、授权事项

 为使本次增资工作顺利进行,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本次增资方案;

 (2)根据市场条件和政策变化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增资方案(最高出资额除外)做出必要的调整;

 (3)办理本次增资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增资向有关监管机构办理审批核准等手续。

 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3-03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下午在上海、北京(视频)、大庆(视频)、美国(电话)召开。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2013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材料。会议由监事长华庆山主持,会议应到监事13人,亲自出席监事 12人,董文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陈青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三季度业绩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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