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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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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明确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周松林

 为了推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拟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等。

 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方面,审计委员会应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在监督及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审计委员会应审阅上市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其实施,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监督落实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监督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等。审计委员会应审阅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对财务报告及董事会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并监督落实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审阅上市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监督落实重大缺陷的整改情况。(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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