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俆仕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俆仕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829,255,233.82 | 841,842,157.54 | -1.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2,686,844.00 | 623,533,384.24 | 3.07%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82,278,696.01 | -1.12% | 271,101,786.25 | 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47,557.25 | -13.45% | 35,233,463.48 | -1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764,055.05 | -8.57% | 34,092,129.05 | -16.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929,779.10 | -465.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6 | -14.29% | 0.131 | -16.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6 | -14.29% | 0.131 | -16.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3% | -0.32% | 5.59% | -1.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409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64% | 103,560,000 | 103,560,000 | 质押 | 24,660,000 |
东方工程株式会社 | 境外法人 | 22.84% | 61,200,000 | | | |
和华株式会社 | 境外法人 | 4.33% | 11,611,999 | | | |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36% | 9,000,000 | | | |
潘榕生 | 境内自然人 | 1.03% | 2,766,600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02% | 2,734,622 | | | |
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6% | 2,033,336 | | | |
张素芬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362,000 | | | |
丘再生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013,043 | | | |
郑国清 | 境内自然人 | 0.28% | 756,887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东方工程株式会社 | 6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200,000 |
和华株式会社 | 11,611,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11,999 |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潘榕生 | 2,76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6,6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2,734,6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4,622 |
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33,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3,336 |
张素芬 | 1,3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2,000 |
丘再生 | 1,013,0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3,043 |
郑国清 | 756,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756,887 |
杨文清 | 648,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8,89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公司已知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已知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15.0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284,543.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9,443.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8,057.0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131.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1,762.34 | |
合计 | 1,141,334.43 |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应收股利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50万元,主要系合营公司盐城高周波2012年度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8.85%,主要系根据经营需要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员工差旅借款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3.15%,主要系2012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远大于本期期末余额所致。
2、利润表(2013年1-9月)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68.55%,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65.69%,主要系销售收现减少,以及缴纳的税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增加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73.93%,主要系去年同期本公司对合营公司盐城高周波增资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03.02%,主要系本期母子公司偿还银行短期借款额度远大于上年同期等因素的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北京丰东建通工业炉科技有限公司自2013年9月11日起经营范围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工业炉。”变更为“生产热处理设备(大型多功能可控气氛热处理设备、程控化学热处理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工业炉。”
2、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自2013年9月26日起更名为“重庆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丰东”)。
3、重庆丰东减资事宜:目前正在办理减资手续。
4、天津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东”)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事宜:目前正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文明先生 | (1)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文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 2009年06月05日 | 2010年12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内容。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重庆丰东减资 | 2013年08月09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8-09/62919871.PDF |
天津丰东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 | 2013年08月09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8-09/62919872.PDF |
拟变更重庆丰东募投项目 | 2013年08月09日 |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8-09/62919873.PDF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1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008 | 至 | 5,511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010.17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随着公司产品线的拓宽,新产品研发项目占比越来越大,研发投入较高,导致此类项目在市场开拓阶段毛利率有所降低。
2、伴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少;与此同时,受制造业整体下滑的影响,部分募投项目产能尚未释放,投资收益暂未体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 | 0.00 | 0 | 0% | 0 | 0% | 0.00 | 0.00 |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朱文明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3-037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8: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朱文明、向建华、徐仕俊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木村良三、郜翀、张广仁、李心合、徐跃明、冯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3-039)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75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潍坊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丰东”),并将在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管理,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
潍坊丰东的设立是一种全新的热处理连锁加工业务拓展模式,符合公司的热处理加工连锁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全国连锁布局,巩固公司在热处理行业中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0)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3-038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3年10月2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朱小军、许红明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卜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卜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3-040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429号”文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人民币,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0,8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019.44万元以及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60.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20.35万元。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出具沪众会字(2010)第425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额为15,180.0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21,940.35万元。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1、2011年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3,5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1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大厦项目。
3、2011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3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3.772%股权和使用超募资金52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49%股权。
4、2012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3,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2013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北京丰东建通工业炉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使用17,650.30万元,公司超募资金剩余净额为4,290.05万元(不含利息)。
二、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投资需求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375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潍坊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潍坊丰东”),并将在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管理。
本项目主要是为承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科技”)热处理加工业务外包而设立的。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客户对专业热处理加工配套的需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租赁豪迈科技5,8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及办公楼,利用其提供的供电设施、能源、行车等,以“厂中厂”的经营模式投资设立热处理加工服务中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概况
1、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自然人吴俊平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潍坊丰东,潍坊丰东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7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
(2)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的议案》,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权限,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2、交易对手方介绍
吴俊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路5号楼5单元502室,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潍坊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股权结构及资金来源: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资金来源 |
丰东股份 | 375 | 75% | 超募资金 |
吴俊平 | 125 | 25% | 自有资金 |
合计 | 500 | 100% | |
注册地址:豪迈科技厂区内
经营范围: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加工(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4、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潍坊丰东的设立是一种全新的热处理连锁加工业务拓展模式,符合公司的热处理加工连锁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全国连锁布局,巩固公司在热处理行业中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2)可能存在的风险
① 市场风险
由于该项目依托于豪迈科技的热处理加工需求,业务收入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特定客户。如果豪迈科技的加工需求不足,潍坊丰东将积极开拓其他新客户的外加工产品来补充,但新客户的开发及产品的试制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在豪迈科技热处理加工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投资回收期存在延长的风险。
但潍坊丰东无土地、厂房等建设投入,仅投入热处理设备,固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设备处置方式灵活,有利于减少固定资产投入带来的风险。
② 管理风险
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对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能保持有序运行,但是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提高,将会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风险。对此,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加强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立足于公司主营业务和热处理加工连锁服务战略,能够满足机械制造业客户对专业热处理加工配套的需求,有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回报股东。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热处理配套加工项目,公司能够进一步完善全国连锁布局,巩固公司在热处理行业中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本保荐机构认为:丰东股份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375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子公司为豪迈科技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为公司创造新的战略控制点和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丰东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