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欣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628,517,427.92 | 792,819,564.53 | -20.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01,510,435.61 | 451,161,950.85 | 11.16%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29,361,739.93 | 2.95% | 454,306,306.73 | 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362,207.32 | 529.65% | 56,612,484.76 | 1,081.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515,874.50 | 548.24% | 56,621,669.70 | 1,075.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6,827,772.53 | 54.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700% | 0.18 | 8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700% | 0.18 | 8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9% | 4.29% | 11.86% | 10.8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4,233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15% | 122,616,000 | 0 | 质押 | 122,000,000 |
深圳市华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9% | 15,000,000 | 0 | 质押 | 15,000,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4.03% | 12,630,359 | 0 | | |
黄义香 | 境内自然人 | 2.60% | 8,149,000 | 0 | | |
汤汇海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700,000 | 0 | | |
曾志新 | 境内自然人 | 0.42% | 1,300,946 | 0 | | |
叶宇琼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092,100 | 0 | | |
陈冰 | 境内自然人 | 0.32% | 1,000,000 | 0 | | |
创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2% | 1,000,000 | 0 | | |
桑苗芬 | 境内自然人 | 0.32% | 1,00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2,6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616,000 |
深圳市华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12,630,3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30,359 |
黄义香 | 8,14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49,000 |
汤汇海 | 1,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 |
曾志新 | 1,300,9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946 |
叶宇琼 | 1,09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2,100 |
陈冰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创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桑苗芬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桑苗芬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7,797.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3,5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764.8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895.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772.47 | |
合计 | -9,184.94 |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3年8月2日,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8月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3年11月1日。
2013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上述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47.07%,主要是母公司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455.54%,主要是收到客户未到期的银行汇票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88.78%,主要是母公司处置子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减少45.98%,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彩”)和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尔特保温”)所致;
5、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72.90%,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79.58%,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已处置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虹彩”)所致;
7、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59.47%,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和全资子公司珠海虹彩所致;
8、商誉较年初减少57.84%,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75.39%,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减少87.12%,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致;
11、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全部归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12、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54.43%,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致;
13、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72.82%,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的增值税进项留抵所致;
14、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55.36%,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94.81%,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致;
16、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97.38%,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所致;
17、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减少91.74%,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已处置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致;
18、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7.20%,主要是本年合并范围增加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营业收入所致;
19、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3.35%,主要是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营业成本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432.69%,主要是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21、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035.57%,主要是本年处置了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和全资子公司珠海虹彩在本年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以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2、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5.65%,主要是母公司利润总额增加而增加的应纳所得税和本年合并范围增加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所致;
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081.67%,主要是母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卫康”)减少亏损所致;
2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0.79%,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控股子公司格瑞卫康,以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虹彩”)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5、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117.06%,主要是母公司国际贸易销售额增加而收到的免抵退税款增加所致;
2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2.74%,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控股子公司格瑞卫康,以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虹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7.61%,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控股子公司格瑞卫康,以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虹彩所致;
28、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48.63%,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了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和控股子公司格瑞卫康支付的税费增加所致;
2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53.22%,主要是其他经营支出减少所致;
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4.78%,主要是母公司增加以及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3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1.52%,主要是本年处置资产减少所致;
3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06.14%,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深圳虹彩购置生产设备增加所致;
33、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55.63%,主要是母公司减少支付控股子公司格瑞卫康股权转让款所致;
3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74.47%,主要是处置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以及全资子公司珠海虹彩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76.80%,主要是参股子公司深圳新彩收到的其他股东的新增投资款减少所致;
3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110.00%,主要是支付到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3.31%,主要是向投资者现金分红减少所致;
3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5.82%,主要是支付的银承保证金减少所致;
3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78.29%,主要是支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8月13日,公司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物流”)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合同》,公司决定向珠海物流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虹彩”)100%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9,500,000.00元,其中转让价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股权转让价款,即100%股权所对应净资产经彩虹精化和珠海物流双方共同协商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314,020.61元;(2)债权转让价款,即彩虹精化应收珠海虹彩的账款人民币34,185,979.39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珠海虹彩将不再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合并范围。2013年9月27日,珠海虹彩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永弟、沈少玲 | 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08年06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彩虹集团 | 将所持有的于2011年6月25日限售期满的81,744,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1年6月25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锁定期至2012年6月24日,并承诺在2012年6月24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股份。在限售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注:由于2012年5月30日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承诺继续锁定的流通股由81,744,000股增至122,616,000股。) | 2011年06月25日 | 一年 | 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2013年08月15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13年09月28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760.71% | 至 | 803.74%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000 | 至 | 6,30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97.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母公司业绩增加及子公司经营状况好转。 |
五、其他事项
公司目前核心业务以环保、节能、新材料为主线,涉及了环保功能涂料、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及汽车尾气治理等领域。
公司的环保水性系列涂料和高性能溶剂型涂料系列,具有高耐候性、高耐污染性、耐酸、耐碱、防霉抗藻、防水、抗开裂等功能,低VOC、不添加重金属。目前,公司在市场销售的涂料产品没有吸霾功能。
公司在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及汽车尾气治理领域,主要有控股子公司格瑞卫康的产品系列及公司的“蓝天一号”产品系列。其中格瑞卫康致力于室内、车内环境的改善,专注于室内、车内环境污染治理,自主研发生产的车内空气污染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及空气净化系列产品(如:甲醛清除剂、装修除味剂、装修异味清除剂、家具除味剂、家具吸味剂、车用除味剂、胶用除醛剂、甲醛速测灵、空调清洗剂、空气净化机和加湿除湿机等),可以对一定空间内的空气环境治理产生较好效果,实现零超标。公司目前推广的“蓝天一号”系列产品(如:特效尾气净化剂、燃油系统清洗保护剂、喷油嘴清洗剂等)及其他汽车发动机养护类产品(如:发动机燃油系统清洗剂、三元催化器清洗机、进气系统清洗剂等)有助于治理汽车尾气超标排放,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上述格瑞卫康及“蓝天一号”系列产品现处于整合期和推广期,目前对公司的业绩贡献不大。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健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