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仲初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德源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天达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仲初先生 | 如未来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海南有限公司因精密模具有限公司(KINGWSELL MOULDS LIMITED)投资主体登记与境外公司股东登记不一致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损失,本人愿意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6日至承诺事项发生日 | 未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仲初先生 | 如深圳京宝实业有限公司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负债/或有负债,对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愿意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6日至承诺事项发生日 | 未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仲初先生 | 正在办理权属证明的土地和房产包括:(1)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 号土地及房产(2)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街 18 号楼院土地及房产。如由于上述土地及房产权属证明在预期办理期限内未能办理完毕,或由于与上述房产相关的任何潜在债权债务关系或任何形式的纠纷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对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或本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愿意承担补偿责任。 |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6日至承诺事项发生日 | 未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发行前股东、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李仲初先生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后一年转让不超过50%的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 2007年08月13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股东李仲初先生信守承诺,没有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没有由公司收购该股份。 |
发行前股东李殿坤先生 |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一年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后一年转让不超过50%的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 2007年08月13日 | 2007年8月13日至2012年5月15日 | 报告期内,发行前股东李殿坤先生信守承诺。 |
其他发行前股东焦梅荣女士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07年08月13日 | 2007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3日 | 报告期内,股东焦梅荣女士信守承诺,没有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没有由公司收购该股份。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也不在与本公司有相同、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任职 | 2007年08月13日 | 长期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仲初先生因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承诺因承诺事项未发生而无须履行相关承诺。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660,949,721.24 | 1,525,291,266.70 | 8.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28,127,465.95 | 1,286,650,815.33 | 1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52,991,291.01 | 25.3% | 527,785,084.06 | 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023,149.08 | 49.9% | 187,980,446.13 | 12.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130,209.81 | 45.01% | 170,368,083.05 | 10.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3,091,525.98 | -24.7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44.44% | 0.61 | 12.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44.44% | 0.61 | 12.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1% | 0.68% | 13.8% | -0.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6,183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李仲初 | 境内自然人 | 63% | 194,745,600 | 146,059,200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22% | 13,031,347 | 0 |
焦梅荣 | 境内自然人 | 4.17% | 12,900,240 | 0 |
北京业勤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 | 12,352,00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6% | 4,500,000 | 0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1.23% | 3,800,00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5% | 3,548,094 | 0 |
陈国强 | 境内自然人 | 1.12% | 3,475,116 | 0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 | 3,400,225 | 0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8% | 2,712,825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李仲初 | 48,68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686,400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13,031,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31,347 |
焦梅荣 | 12,900,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00,240 |
北京业勤投资有限公司 | 12,3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52,000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3,548,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8,094 |
陈国强 | 3,475,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5,116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00,2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225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12,8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2,82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股东焦梅荣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李仲初之岳母,李仲初持有本公司63%的股份,焦梅荣持有本公司4.17%的股份。与有限售条件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100%,主要系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到期收回应收票据所致;
2、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170.64%,主要系公司预付新加坡MICROS全年许可费、下属子公司杭州西软购买办公用房预付款以及预付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购买协议定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50.85%,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100%,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杭州西软新购置房产装修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35.17%,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较期初增加较大所致;
6、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46.94%,主要系本期已开工但尚未完工的项目较多,导致预收款增加;
7、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54.13%,主要系本期缴纳期初应交税费及采购增加导致的进项税额增加较多所致;
8、盈余公积: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6.91%,主要系公司购买Infrasys香港少数股权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71.75%,主要系公司购买Infrasys香港少数股权所致。
合并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82.89%,主要系上年同期上海迅付为成本法核算,而本期为权益法核算,计提一至三季度的投资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88.48%,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较少所致;
3、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08.6%,主要系公司购买Infrasys香港少数股权,导致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90.28%,主要系本期期末与期初汇率变化较大所致。
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1、营业成本: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2.28%,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南京银石7至9月业务稳中有增,硬件采购数量增加导致硬件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9.32%,主要系理财产品投资增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77.91%,主要系本期比上年同期收回的应收账款有所增加,导致本期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62.07%,主要系上年同期上海迅付为成本法核算,而本期为权益法核算,计提一至三季度的投资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增加及理财产品收益共同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98.56%,主要系本期期末与期初汇率变化较大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6.79%,主要系预付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购买协议定金所致;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4.88%,主要系本期增加理财产品投资,获得收益有所增加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843.48%,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杭州西软购买办公用房所致;
4、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99.59%,主要系本期购买Infrasys香港少数股权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65.17%,主要系本期分配的股利有所下降所致(上年同期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本期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
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5.99%,主要系本期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较多,导致本期期末增长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收购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5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
1、2013年1月15日,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于2013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3年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3-02)。
2、201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持有的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器件”)45%的股权及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委员会”)持有的中电器件10%的股权,合计收购中电器件55%的股权;同时公司股票于2013年4月3日起复牌。详见2013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20)及《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3、201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及相关中介机构报告等议案,同时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3年7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35)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摘要》(2013-34)。
4、2013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详见2013年8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37)。公司及时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
5、2013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1099号)。详见2013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2013-38)。
6、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及相关议案,详见2013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3-42)。
7、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详见2013年10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批复的公告》(2013-44),同时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及《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修订说明》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公司增资焦点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Infrasys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13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焦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向香港焦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20)。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完成。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33.8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297,449.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9,486,329.25 | 保本理财产品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68,781.94 | |
合计 | 17,612,363.08 | --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9,477.87 | 至 | 38,321.23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9,477.87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1、(1)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股票于2013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 2013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于 2013年4月3日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于 2013年4月3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持有的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器件”)45%的股权、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委员会”)持有的中电器件10%的股权。 (2)2013年7月23日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3年8月9日公司披露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同时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 (4)2013年8月20日公司收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5)201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 | 2013年01月16日 | 2013年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13年04月03日 | 2013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3年07月23日 | 2013年7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 |
2013年08月09日 | 2013年8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3年08月21日 | 2013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2013年10月10日 | 2013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批复的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
2、公司增资焦点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Infrasys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13年04月03日 | 2013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3-4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49)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迅软件”)股东董平、刘俊安、深圳市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及股东)合计持有的思迅软件75%的股权。本次交易拟依据交易多方共同确定的估值模型,参照公司尽职调查完成后确定的财务数据计算出最终购买价格收购相关股权;公司拟与思迅软件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思迅软件框架协议》”)。公司本次收购使用自有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在公司管理层签署《思迅软件框架协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聘请相关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并签署协议,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正式的《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办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价款支付、工商变更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公司拟进行本次收购股权事宜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事项的公告》(2013-50)。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3-4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公司复兴路办公室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迅软件”)股东董平、刘俊安、深圳市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及股东)合计持有的思迅软件75%的股权。本次交易拟依据交易多方共同确定的估值模型,参照公司尽职调查完成后确定的财务数据计算出最终购买价格收购相关股权;公司拟与思迅软件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思迅软件框架协议》”)。公司本次收购使用自有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在公司管理层签署《思迅软件框架协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聘请相关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并签署协议,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正式的《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办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价款支付、工商变更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公司拟进行本次收购股权事宜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3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事项的公告》(2013-50)。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3-50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签订的《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股权收购的意向性文件,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及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该股权收购的后续事项有赖于公司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后,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确定。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迅软件”)股东董平、刘俊安、深圳市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及股东)合计持有的思迅软件75%的股权。经董事会审议后,公司拟与思迅软件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思迅软件框架协议》”)。本次交易拟依据交易多方共同确定的估值模型,参照公司尽职调查完成后确定的财务数据计算出最终购买价格收购相关股权;
本协议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公司本次收购使用自有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此框架协议。详见201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3-47)。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自然人董平、自然人刘俊安、法人深圳市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及股东),其自然人股东信息及法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董平,身份证号:330106196207210070 持股比例30%
刘俊安,身份证号:110104196305012074 持股比例 25%
深圳市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邦科技”)成立于2003年,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以北、南山大道以东光彩新天地公寓25C6;法定代表人张思颖;注册资本100万;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6326448;主要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汇邦科技与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思迅软件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技术工业村W2-B栋 4楼402;法定代表人董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开发计算机软件,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自主开发软件。思迅软件与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思迅软件提供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思迅软件总资产为63,826,785.61元,净资产为44,010,637.47元 ,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42,842,380.90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17,638,853.98元。
交易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或有负债、重大诉讼、担保、劳动用工等情况,在公司尽职调查完成后补充披露。
四、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影响
思迅软件长期致力于零售流通业、商业自动化与餐饮娱乐行业信息化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其软件通过分布于全国的上千家代理商销售到全国三百多个城市。本次收购将使公司跨出酒店餐饮行业,业务范围将覆盖整个消费零售行业,结合公司已有的在酒店餐饮信息系统高端市场的优势地位,逐步构建旅游消费信息化服务平台。本次收购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将加速公司从软件服务商向平台运营商的转型,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餐饮信息化行业的市场地位,对公司现有业务领域将产生协同效应及促进作用。
本次收购涉及的标的公司对公司财务及业务方面的影响将于公司详细尽职调查后补充披露。
五、关于股权收购相关事项的授权
在公司管理层签署《思迅软件框架协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聘请相关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并签署协议,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正式的《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办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价款支付、工商变更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六、本次收购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收购思迅软件75%股权需经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或有负债、诉讼等情况以尽职调查结果为准,收购价格根据尽职调查及审计结果确定,最终交易规模存在不确定性;随着本次收购尽职调查的深入,后续收购实施计划、收购细节及正式协议的签订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完成尽职调查后进一步补充披露收购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后续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