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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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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中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爱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 目2013年9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73,958,944.04112,834,841.39-34.45%本期为销售旺季备货而付款增加
应收票据28,513,241.8743,000,217.81-33.69%本期票据业务减少
预付款项26,547,840.9714,168,016.7487.38%本期材料采购增加
其他应收款14,559,680.349,563,505.0152.24%本期有对外投资款暂挂
存货80,734,009.1942,771,061.4588.76%为销售旺季备货
长期待摊费用2,909,949.89806,724.98260.71%本期新增华发大厦物业招租装修费
预收款项2,689,907.69764,493.92251.85%预收租户的水电费
应交税费9,793,587.4216,502,523.22-40.65%本期营业收入减少
预计负债3,318,719.811,429,614.10132.14%本期计提陕西凌华案诉讼费
项 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4,088,844.272,711,251.5850.81%本期新增出口退税附加税
资产减值损失-869,044.621,044,504.75-183.20%坏账准备冲回
营业外收入769,645.79243,621.42215.92%本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及收到财政节能补贴款
营业外支出2,051,124.98100.002051024.98%本期计提陕西凌华案诉讼费
所得税费用-169,257.952,343,559.45-107.22%预计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本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利润总额638,824.738,635,154.47-92.60%本期物业租赁收入减少
净利润808,082.686,291,595.02-87.16%本期物业租赁收入减少
收到的税费返还3,999.9716,867,799.10-99.98%本期出口退税额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46,452.595,913,766.51-55.25%本期新购进生产设备减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372,867,761.34217,256,454.0571.63%短期融资款增加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49,936,294.48183,402,482.8090.80%短期融资还款增加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16,808.99-356,357.14-914.94%本期汇率变动较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875,897.355,617,608.08-792.04%本期营业收入减少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3,958,944.04113,362,336.45-34.76%本期营业收入减少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05,838,382.98681,645,093.97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80,989,133.59280,181,050.910.29%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50,618,600.97-8.90%453,351,424.39-1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59,897.75-761.46%808,082.68-8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00,560.78-728.16%1,617,285.44-7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9,975,763.31-477.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1-761.46%0.0029-86.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1-761.46%0.0029-86.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1%减少0.36个百分点0.29%减少1.96个百分点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6,587(其中A股股东人数为17,81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14%116,489,894116,489,894质押116,489,894
冻结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58%16,569,560质押
冻结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境外法人4.91%13,900,000质押
冻结
BINGHUA LIU境外自然人0.31%876,213质押
冻结
李剑峰境内自然人0.3%862,800冻结
冻结
贾文军境内自然人0.27%750,914质押
冻结
朱明境内自然人0.22%611,348质押
冻结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国有法人0.21%600,000质押
冻结
林耸境内自然人0.18%503,000质押
冻结
曾颖境内自然人0.18%500,000质押
冻结
刘霏境内自然人0.18%500,000质押
冻结
谢德庆境内自然人0.18%500,000质押
冻结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16,569,560境内上市外资股16,569,560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

13,9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13,900,000
BINGHUA LIU876,213境内上市外资股876,213
李剑峰862,800境内上市外资股862,800
贾文军750,914人民币普通股750,914
朱明611,348境内上市外资股611,348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6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
林耸503,000境内上市外资股503,000
曾颖5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500,000
刘霏5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500,000
谢德庆5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中,贾文军先生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标的为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截止报告期末,贾文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987.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50,000.00因纳税过百万而获财政补贴款20万元,因节能降耗而获财政补贴款25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36,466.36陕西凌华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2362203.26元,万商诉讼案件预计负债473097.55元冲回,以及违约金收入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472,276.43 
合计-809,202.76--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自有物业华发大厦一至三层场地因租赁合同于去年第三季度到期而重新装修调整和招租引商,部分商铺已陆续开业,但全部场地的招租工作尚未结束,商户引入仍在积极洽谈中,场地短期空置致使公司物业租赁业务的收入与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公司已就上述事宜于2013年1月30日发布了《风险提示性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006年2007 年 5 月 18 日至 2010 年 5 月 17 日 共36个月承诺已于2010年5月18日履行完毕;鉴于所持全部本公司股份116,489,894股处于质押状态,截至目前,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
10月20日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次收购的股权过户完成后一年内:2007年2007 年 4 月 12 日至 2008 年 4 月 11 日1、2008年6月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700万元现金向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从事注塑产品生产的相关资产,由此完成了此项承诺; 2、2008年5月上旬,本公司正式启动收购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了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可能涉及的重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但因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大额往来款项在短期内难以清偿完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重大障碍。
1、将注塑业务相关资产注入本公司;3月29日
2、将所持有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注入本公司。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详见“履行情况”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3年7月~9月公司总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情况等
2013年9月25日公司总部实地调研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情况等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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