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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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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3-02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张,经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留存充足的货币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产生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三亿元以内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三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2013年8月2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1008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一)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一亿元。

 (二)理财产品期限:2013年10月21日至2014年4月9日。

 (三)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以兴业银行认可的特定金融机构(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等)作为核心信用主体的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信用主体公开市场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的企业信用产品包括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信托计划和符合保监发〔2009〕41号《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要求的债权投资计划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同意的自营投资资产;债券投资结构化产品的优先级受益权;以上述内容作为投资标的的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有关限制规定时,兴业银行分行可相应修改对应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四)投资收益支付:该产品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承诺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

 (五)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六)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乙方发生信用风险如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由于客户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3、提前终止风险: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时,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4、法律与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致使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标的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对理财使用的资金公司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2日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1亿元理财期限为12个月(2013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2日)的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0901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详见2013年8月2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该产品未到期。

 四、风险应对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审计与监督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四)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三亿元以内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2013年8月2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运用三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三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2013年8月2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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