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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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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壮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壮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健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3,102,817,753.949,986,924,030.82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66,779,461.33591,259,756.7812.77%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698,496,944.39149.76%16,605,538,148.8715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530,398.69138.29%89,297,098.934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1,154,236.28258.27%109,355,736.098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12,535,997.07516.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133.33%0.224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133.33%0.224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3%2.34%14.26%2.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5,69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2.75%249,600,000 质押19,750,000
赵自军境内自然人3.94%15,681,90011,761,425质押11,761,425
印健境内自然人1.01%4,023,750   
黄汕敏境内自然人0.83%3,303,8752,890,406  
曹杰境内自然人0.55%2,193,7502,193,750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37%1,479,545   
钟秀丽境内自然人0.28%1,097,000   
刘文学境内自然人0.17%687,744   
李宪荣境内自然人0.14%558,400   
邱海波境内自然人0.12%458,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249,600,000人民币普通股249,600,000
印健4,023,750人民币普通股4,023,750
赵自军3,920,475人民币普通股3,920,475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479,545人民币普通股1,479,545
钟秀丽1,097,000人民币普通股1,097,000
刘文学687,744人民币普通股687,744
李宪荣558,400人民币普通股558,400
邱海波458,000人民币普通股458,000
崔嘉莲451,090人民币普通股451,090
黄汕敏413,469人民币普通股413,46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黄壮勉是自然人股东黄汕敏之堂弟,黄汕敏与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45,661,780股外,还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938,220股,实际合计持有249,600,000股。2、公司股东钟秀丽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19,000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78,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097,000股。3、公司股东邱海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300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45,700股,实际合计持有458,000股。4、公司股东崔嘉莲通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51,090股,实际持有451,090股。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50.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08,310.2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6,783,601.8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5,382.25 
减:所得税影响额-3,180,281.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9.90 
合计-20,058,637.16--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的计量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51.19%,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票据结算及外汇业务增加,相应保证金增加所致。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6,509,569,126.05元,较期初增加了65.57%。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了523.12%,主要是期末持有的DF/NDF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盈利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31.45%,主要是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43.91%,主要是公司加大收款力度以及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账期较短所致。

5、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65.26%,主要是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拓展,预付上游供应商的款项增加所致。

6、应收利息期末比期初增加156.12%,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票据结算及外汇业务增加,相应的尚未到期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7、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91.36%,主要是收回应收款所致。

8、库存期末比期初增加54.29%,主要是公司贸易执行业务规模扩大,期末业务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25.87%,主要是期末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交行“蕴通财富日增长S款集合理财计划”产品)减少所致。

10、长期股权投资款,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青海合冠的1500万及飞马物流的1000万。(鉴于公司持有青海合冠50%的股权,在青海合冠董事会中不具控制权,青海合冠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报告期末,飞马物流只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照、银行账户尚未办结;本报告期内,未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将在2013年10月开始将飞马物流纳入合并范围。)

11、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211.51%,主要是上海合冠仓库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12、无形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34.46%,主要是报告期内软件摊销所致。

13、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65.27%,主要是业务增长、业务规模扩大、外汇业务增加,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4、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196.59%,主要期末持有的DF/NDF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亏损所致。

15、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37.25%,主要是业务增加、业务规模扩大,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16、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61.14%,主要是应付款项结算以及预付款结算增加所致。

17、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20.16%,主要是业务规模扩大,预收贸易执行款项增加所致。

1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减少29.04%,主要是公司加强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所致。

19、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66.04%,主要是支付了相关税费。

20、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增加147.99%,主要是业务增长、业务规模扩大、外汇业务增加,银行贷款增加,应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21、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减少93.14%,主要是支付了应付款项。

22、未分配利润期末比期初增加62.9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配以及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2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期末比期初减少120.82%,主要是报告期内外汇汇率变动,合并香港子公司报表所致。

二、损益情况

1、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54.38%,主要是公司积极拓展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160.00%,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由于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营业成本增长比例高于收入增长比例。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减少19.87%,主要是营改增后,部分收入不再缴纳营业税,应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7.36%,主要是公司根据煤炭市场环境变化,优化、精简部门和人员架构,人工、租赁等营业费用下降所致。

5、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8.05%,主要是公司加强后台管理,人工等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55.69%,主要是保证金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借款中外币借款部分增加,利息支出相对下降,同时,外汇业务的汇兑收益在财务费用中体现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31.04%,主要是公司诉讼完毕,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转回,以及收回部分前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应减少所致。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去年同期减少352.98%,主要是期末持有的尚未到期的NDF/DF衍生金融产品以期末汇率计算公允价值损失所致。

9、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3945.81%,主要是报告期到期的NDF/DF衍生金融产品结算亏损所致。(公司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主要是以进口供应链业务为依托,所进行的交易均双边锁定,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以到期收益是锁定的,公司是不需承担市场风险的。期末,已到期的,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中体现收益;未到期的,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财务费用中体现收益。)

10、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45.0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97.07%,主要是营业外支出下降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23.59%,主要是母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用税率下降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565.69%,主要是报告期内外汇汇率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和净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88.99%、178.74%、516.84%,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拓展,资源类供应链业务大幅增长所致;公司不断优化结算方式,对外支付更多地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依托进口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延缓了经营性现金的流出;资源行业大宗商品的特性,现金流量增长;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收。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5556.28%、64683.43%、净额下降1629.82%,主要原因是公司依托进口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增长,对应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收回与支付的现金增长、上海合冠理财产品在开放期内根据资金情况进行申购和赎回;净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支付,且投资的子公司和合资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所致,比例较大的原因是上年同期的绝对金额相对较低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和净额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95%、增长11.19%、下降8515.83%,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银行授信增加所致;公司依托进口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增长,存入和转出的保证金增长所致。

4、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了179.48%,净增加额为-17,869.67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2年,公司就与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法院转来的案件执行款1864.78万元,该案全部执行完毕。鉴于本诉讼已全部执行完毕,预计2013年度将增加公司净利润1,083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2、报告期内,经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甘河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批准,公司与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青海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合冠”),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与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0万元并持有50%股权,首期实收资本3000万元,双方各出资1500万。鉴于公司持有青海合冠50%的股权,在青海合冠董事会中不具控制权,青海合冠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截止目前,青海合冠业务尚未正式开展。

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物流”),注册资本1000万元。鉴于截止报告期末,飞马物流只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照、银行账户尚未办结。所以本报告期内,未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将在2013年10月开始将飞马物流纳入合并范围。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与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2013年08月16日公告编号:2013-046《重大诉讼事项执行完毕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投资成立合资公司2013年07月20日公告编号:2013-037《关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2013年09月25日公告编号:2013-048《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2007年05月07日永久报告期内,以上承诺事项严格执行。
黄壮勉避免同业竞争2007年05月15日永久报告期内,以上承诺事项严格执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飞马国际积极推行现金分红2012年09月01日2012-2014年报告期内,以上承诺事项严格执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5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9,03212,316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210.9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积极拓展资源行业供应链业务,不断优化管理流程、优化服务方案、创新金融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数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合计----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0%

六、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0.000.00----
合计0.00----0.000.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3-04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并于2013年10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2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赵自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二连市华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二连市华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连公司”)是公司与张聪豪先生于2009年在二连浩特市成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65%股权。经审计,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二连公司资产总额219.81万元,净资产220.89万元,净利润-13.65万元。

鉴于公司“煤炭供应链网络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已分别在锡林郭勒盟、河北唐山成立了2家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煤炭供应链业务的主要业务及管理平台。2012年后,整体经济环境持续疲软,煤炭市场相对低迷,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优化精简部门、架构,提高经营效率,公司计划注销二连公司,并由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的注销事宜。二连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情况造成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3-05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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