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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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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鲁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富培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搬迁风险承担承诺:在生产基地搬迁前,本公司用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租赁房产发生不能使用的风险时,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宿舍等与生产有关设施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以及发行人租赁新厂房后搬迁的费用);待本公司新建的劲嘉集团包装印刷及材料加工项目投入使用后,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将向公司以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的评估值购买上述存在法律风险的房产;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共同以拥有的全部财产以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分红权为其履行上述承诺进行担保。2007年12月0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一、公司/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二、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和保证确认的真实性,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确认事项不真实,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2007年12月0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承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的持股锁定及持股变动申报需遵守公司法第142条、《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28条和第29条、《证券法》第47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第3.1.6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并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他人管理。超过上述3年的期限,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07年12月0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限公司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高风险投资。2012年12月27日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12月26日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2年09月26日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3月25日已履行完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331,282,066.064,314,633,478.55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717,513,005.952,367,334,164.8214.79%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97,405,548.35-13.97%1,509,555,633.19-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2,174,168.6819.69%351,349,283.4212.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7,100,183.6213.37%345,277,353.6710.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0,938,366.52-18.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16.67%0.5512.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16.67%0.5512.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5%0.15%13.82%-0.3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4,52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3.53%215,252,997 质押24,670,000
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52%80,400,000 质押80,400,000
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23%33,600,000   
深圳市特美思经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0%8,999,17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1%7,746,010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04%6,694,361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7%5,589,926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2%4,000,000   
杜小萍境内自然人0.54%3,467,828   
叶龙华境内自然人0.44%2,839,053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15,252,997人民币普通股215,252,997
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80,4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400,000
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600,000人民币普通股33,600,000
深圳市特美思经贸有限公司8,999,174人民币普通股8,999,17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746,010人民币普通股7,746,010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694,361人民币普通股6,694,361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89,926人民币普通股5,589,926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
杜小萍3,467,828人民币普通股3,467,828
叶龙华2,839,053人民币普通股2,839,05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如下关联关系:乔鲁予持有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份,持有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44%的股份,其余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该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13,592.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805,524.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07,096.19 
减:所得税影响额1,261,417.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2,865.26 
合计6,071,929.75--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事项: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2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43,276.951,932.28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3,276.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2013年业绩同比增长,主要是并购项目对公司利润的贡献。

2、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额增减比率增减原因
预付款项45,861,225.7816,288,452.6529,572,773.13181.56%预付购买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收股利35,351,406.217,253,688.1928,097,718.02387.36%应收重庆宏声分红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7,701,075.3232,104,967.12-14,403,891.80-44.86%发放上年预提职工薪酬所致。
应交税费26,502,065.286,354,601.1420,147,464.14317.05%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8,881,321.3559,075,771.08-50,194,449.73-84.97%支付股东分红所致。
其他应付款36,370,882.49274,797,446.10-238,426,563.61-86.76%支付股权受让款所致。
未分配利润1,416,102,521.721,064,753,238.30351,349,283.4233.00%本年利润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增减额增减比率增减原因
投资收益67,768,047.0731,565,275.5536,202,771.52114.69%江苏顺泰权益法核算增加投资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8,108,775.391,982,848.406,125,926.99308.95%收到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增减额增减比率增减原因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3,531,739.22536,785,181.57166,746,557.65-31.06%取得贷款增加所致。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增持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9%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6,610万元。重庆宏声已于2013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06月18日2013年6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9%股权的公告》(2013-031)
2013年07月27日2013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完成对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9%股权收购的公告》(2013-035)
报告期内,公司增持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40%股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截至目前,中丰田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2013年06月18日2013年6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2013-030)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将资本公积金与盈余公积金共计 2,600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截至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8月16日2013年8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13-037)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向嘉颐泽增加投资,完成增加投资后嘉颐泽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1,738万元(含首期投入的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目前,嘉颐泽正在办理第一期增资的相关手续。2013年09月11日2013年9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2013-045)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劲嘉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营范围等信息进行了变更。截至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9月30日2013年9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13-048)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缔约方合同金额

(万元)

签署时间合同履行

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劲嘉科技大厦场地租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318.502013/7/18正在履行中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乔鲁予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3-049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李鹏志和独立董事李新中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3年10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3年10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授信期限为两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期限为两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亿元,授信期限为两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五、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六、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3-050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3年10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3年10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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