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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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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3-045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3-046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持股51%的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电商”)的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赛格电子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赛格电子商务的战略协同作用,实现赛格电子商务网站业务全面升级的需要,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其提供资金资助。本次资金资助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借款期限:一年(即: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4日),根据电商业务需要进行支付。赛格电商根据其实际借款金额和时间向本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到期还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股东构成情况

1. 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电商”)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首期30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电子商务,互联网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信息服务业务。主要从事电子商务行业

法定代表人:汪小平

赛格电商为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其的股东构成情况为:本公司持股51%,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持股34%,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高技术”)持股15%。赛格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0.24%。赛格集团是赛格高技术控股股东,持股比例84.436%。

2. 赛格电商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经审计)2013年上半年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19.821209.61
负债总额297.71222.90
所有者权益总额1322.11986.71
营业收入616.5821.09
净利润-417.91-335.41

本公司上年度未对赛格电商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赛格电商的另外两位股东赛格集团及赛格高技术,因自身资金紧张等原因,此次无法同比例为赛格电商提供财务资助,但赛格集团与赛格高技术均为本公司此次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按其在赛格电商的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信用担保.

本公司作为赛格电商的控股股东将通过完善制度流程、风控体系建设、加强团队考核以及密切跟踪电商业务进展等手段,提高管控水平,控制风险,提高竞争力。

四、董事会意见

(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赛格电商提供6000万财务资助的行为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赛格电商的其他两方股东因资金紧张等原因不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同比例信用担保,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向赛格电商提供借款,在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的同时,亦可充分利用公司富余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资助风险

本公司持有赛格电商51%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赛格电商的其他两方股东因资金紧张等原因不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信用担保,公司本次向赛格电商提供借款的风险在本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对外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赛格电商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被资助企业其他股东以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担保,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2.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财务负责人意见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志军先生对该项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根据《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向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事宜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程序及措施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和风险的控制。鉴于公司对赛格电商的实际控制能力,本人认为该笔财务资助风险较小。

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35%。

八、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公司财务负责人意见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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