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园房产”)拟为该公司参股25%的联营公司宁波陈婆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婆渡置业”)提供12,513,640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康园房产向合营公司陈婆渡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构成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2、2013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用于支付陈婆渡置业的项目工程款。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由各合作方(康园房产、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布利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台州方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参股25%)按出资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各公司资助金额各为人民币12,513,640元。
3、本次财务资助期限:自签订本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壹年。
4、财务资助利率:同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根据合营公司的后续经营需要,康园房产可以继续与其他合作三方以股东借款形式按股权比例同时进行财务资助。具体额度及投入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后,通知各方股东。康园房产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对合营公司进行财务资助。
三、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陈婆渡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日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兴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布利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台州方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股25%。
截止2013年8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26,395,372.02元,净资产为98,354,612.80元。该公司设立至今,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645,387.2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情况
根据《鄞州新城区首南街道陈婆渡片区CPD3-01-07B地块B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四方合作合同”),各合作方向陈婆渡置业提供的借款均为无担保借款。
五、董事会意见
1、对该公司进行资助,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运作。同时,该公司的其他三个股东也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对该公司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资助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根据四方合作合同,陈婆渡置业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康园房产派出经营团队,承担该公司日常运作和项目管理事项,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合营公司宁波陈婆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付该公司的项目工程款。经审慎审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自有资金为宁波陈婆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宁波陈婆渡置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
2、合营公司宁波陈婆渡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三位股东,均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房地产开发经验。根据《鄞州新城区首南街道陈婆渡片区CPD3-01-07B地块B合作合同》,上述三位股东也将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对该公司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资助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财务资助发生之前,我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括利息)3337.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公司不存在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债务到期未及时还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