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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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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B 公告编号:2013-03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希元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3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1人,代表股份549,955,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57,117,748股的43.75%。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545,522,863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908,367,748股的60.06%;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4,432,50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348,750,000股的1.27%。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标准,在南方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并由受让方支付评估基准日至转让款实际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洽谈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49,517,3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2%;反对4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8%;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084,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4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8%;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3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黄晓莉 姚继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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