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叶远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延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8,142,731,022.92 | 7,136,959,529.25 | 14.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504,238,230.88 | 3,126,653,630.08 | 12.0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336,436,675.17 | 22.87% | 5,956,260,800.20 | 3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0,316,027.95 | 35.77% | 317,535,065.80 | 4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7,900,460.95 | 33.04% | 315,061,372.20 | 40.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67,312,164.10 | 31.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35.29% | 0.62 | 40.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35.29% | 0.62 | 40.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1% | 0.48% | 9.62% | 1.7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4,466.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4,715.35 | 主要为:收到罗湖区财务局汇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42.49万;收到罗湖区财政局经济促进局汇来重点纳税企业奖金80万;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6,555.05 | |
合计 | 2,473,693.6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154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29% | 234,240,000 | | 质押 | 52,000,000 |
冻结 | 3,000,000 |
叶远西 | 境内自然人 | 14.85% | 76,800,000 | 57,600,000 | | |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2% | 38,400,000 |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7% | 6,570,542 |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其他 | 1.21% | 6,271,066 |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3% | 5,847,598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其他 | 1.12% | 5,792,875 | |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1.06% | 5,483,535 |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非凡结构化5号 | 其他 | 0.8% | 4,154,294 | | |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8% | 4,048,145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34,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240,000 |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400,000 |
叶远西 | 19,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70,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0,54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6,271,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6,271,066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47,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7,598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5,792,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5,792,875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483,535 | 人民币普通股 | 5,483,535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非凡结构化5号 | 4,154,294 | 人民币普通股 | 4,154,294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48,145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8,14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叶远东为叶远西之兄。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情况及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76,850,699.59 元,增幅31.3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8,887,235.87 元,增幅46.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在建工程材料采购和劳务款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4,170,389.64 元,减幅76.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公司期初已计提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7,345,693.10元,增幅747.88%,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办公室装修及幕墙厂房建设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6,650,559.43 元,增幅95.39%,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增多,按合同约定预收项目开工备料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324,341.76元,减幅42.95%,主要原因是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本期已发放所致。
(7)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95,007,276.39元,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发行6亿元五年期公司债券所致。
(8)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65,933,135.80元,增幅38.9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净利润的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的情况及说明: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5.24%,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积极开拓市场,业绩平稳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4.51%,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0.78%,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45.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规模扩大,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6.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的增长相应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468.1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内公司债券利息和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53.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转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03.11%,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到期固定资产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情况及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08%,主要原因公司本期回款好转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2.57%,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50名股权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2012年12月3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可行权共计556.8万份股票期权。
2013年三季度,公司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共行权1,157,7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由516,019,300股增至517,177,000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无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人:公司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深圳广拓投资有限公司;2、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叶远东、叶云月、叶嘉铭、叶嘉乐、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3、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避免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承诺人:叶远西、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子公司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 1、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深圳广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叶远西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叶远西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于2010年1月18日分别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叶远东、叶云月、叶嘉铭、叶嘉乐亦于2010年6月29日分别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未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和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月18日出具了《承诺函》:保证将禁止利用任何方式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4、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的企业期间,除经营地块号H123-0011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外,不再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 | 2010年07月08日 | 除股票锁定为三年外,其他均为长期。 | 正在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不适用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5% | 至 | 55%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1,099.01 | 至 | 58,669.24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7,851.12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务拓展情况良好,成本管控水平稳步提升。 |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远西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远西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6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核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股份”)于 2010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156,688.8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0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2010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2011年6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896万元收购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
2012年5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65万元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2012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2012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3年4月2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4,284.605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为72,404.215万元。
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一)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建筑装饰业务规模的发展,拓宽工程融资渠道,加大工程金融创新力度,同时增强工程融资管控能力,有效控制上市公司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拟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拟注册地: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拟订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以工商注册为准)
5、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出资情况: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审批程序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产融结合,迅速扩大产业规模
建筑装饰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产融结合是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工程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在工程建设领域,目的是通过市场化的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筹集优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助推工程建设产业的结构升级以及挖掘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等。工程产业投资基金将使公司发展突破目前资金瓶颈的限制,极大地推动公司总包集成优质工程的实施,快速扩大产业规模,切入到行业内更深更广的发展领域,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规模站上一个新的高度。
2、利用前海开发政策优势
公司拟注册于深圳前海,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选择入驻前海,公司看重的是前海作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所带来的创新契机,特别是人民币国际化和离岸金融中心建设给产业投资基金行业带来的机遇。前海的国际化商业环境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合作机会,有利于公司搭建国际化发展平台。
3、增强项目把控力,控制风险
拟设立的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借助于目前金融行业内创新融资模式和法规政策对资金方的保护和支持,以严格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外部风险化解措施,合理控制工程融资建设中的风险,节省合作中的沟通成本,树立项目规范化操作的标杆。并且拟设立公司直接参与基金的运作管理,对项目有直接决策权和管理权,做到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增强公司对于项目的把控力。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及对策
1、项目风险
拟设立公司面临的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工程项目质量,工程项目一般在建设期或者建设期之前开始融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决策大部分是依赖于市场现有的可参考信息以及对融资主体的尽职调查,项目后续发展及处置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项目风险的防范,公司将严格设定项目投资门槛,优先选择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地理位置优越、产权清晰、股东实力雄厚、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其次,采取审慎的项目投资可行性论证,必要时申请业内权威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市场前景等进行鉴定,把风险控制在萌芽阶段。
2、市场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可能遇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的调整,产业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等,致使实际的经济效益与预期的经济效益相背离,影响项目进展。
对于市场风险的防范,公司将实行组合投资策略,控制单个项目的投资限额,防止单一项目的集中风险;此外,公司还将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利用前海的创新环境,拓宽资金渠道,降低流动性制约带来的市场风险。
3、管控风险
管控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各方的原因,致使施工进度受阻或超出预算,造成损失。
公司将从事前客户审核、事中项目管理、事后资金监管、工程款回收、风险补偿、责任分担等各方面,搭建专门针对工程产业基金融资项目的全过程风控体系,做到每一个节点都有章可循、权责分明。此外,拟设立公司还将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据多数席位,取得项目的绝对控制权来规避管控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能有效拓宽工程融资渠道,增强工程融资管控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拓宽工程融资渠道,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广田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事项已经广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广田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能有效拓宽工程融资渠道,增强工程融资管控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广田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意见;
4、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5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王宏坤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拓宽工程融资渠道,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