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钟卫民先生于近日定购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荣安府”商品房一套,该商品房建筑面积162.71平方米(3/35层),实际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0578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及信息披露。
201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钟卫民先生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此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钟卫民,男,公司职工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荣安府”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新城区核心,东依前河路,西靠天童南路,南面规划中艺术中心,北临首南中路,三面临路,眺望鄞州公园,宁波市博物馆、鄞州区政府隔路对望,是宁波新城区核心领地的标杆豪宅。该项目于2011年5月开盘,2012年12月开始交付。上述关联人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62.71平方米,位于35楼的3层。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按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钟卫民先生作为公司员工,在享受一次性付款、老业主购房等各项市场购房优惠外,同时享受公司员工购买“荣安府”优惠1000元/㎡的政策。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减免各项优惠款后的实际成交价格。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钟卫民先生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57809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三位独立董事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该楼盘目前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政策和公司对员工购买荣安府的优惠政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荣安府房屋定购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董事会决议。
2、上述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该楼盘目前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政策和公司对员工购买荣安府的优惠政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沈成德、贾生华、邱海洋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